1995年和2000年,霸州市胜芳镇先后发生两起灭门凶杀案,两个家庭共6人被杀害。警方先后抓获7名嫌疑人。跌宕20余年,除原伟东、汤凤武外的另5名嫌疑人均获无罪,并先后获得国家赔偿。
该案审判过程波折,自2002年12月3日在廊坊市中院第一次一审,20余年间,先后在廊坊市中院和河北省高院共进行了9次审理,河北省高院3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过程中,原伟东、汤凤武两人先后被判处三次死刑、两次死缓。多年来,这场“马拉松式诉讼”因证物丢失、证人证言前后矛盾、唯一幸存受害者拒绝出庭等问题多次引发关注,原伟东、汤凤武及家人也不断喊冤。
2023年6月3日上午9时,该案第四次二审在廊坊市中院开庭。庭审没有按照原计划进行,据原伟东辩护人李中伟介绍,因身患重病,法院拒绝了原伟东到庭参加审理的请求,又因原伟东拒绝以视频形式参加庭审,法院最终决定中止对原伟东的审理,继续审理汤凤武。庭审中,由于汤凤武决定解除对其辩护人赵军的委托,中断庭审,主审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开庭。
如今,原伟东罹患癌症,即将手术,已被羁押22年的两人仍在等待一个最终结果。
罹患癌症,害怕等不到最后结果
2023年5月31日下午,原伟东妻子李杰与大姐原淑娟收到了河北省高院的出庭通知,得知案件将于6月3日在廊坊中院开庭。20多年来,该案多次重审,当事人数次被判死刑,如今迎来第四次二审开庭。
开庭前,原伟东和汤凤武的家属从各地赶到廊坊,汤凤武前妻彭艳芬告诉记者,汤凤武的几个外甥女从黑龙江赶来,希望能与舅舅见上一面。“我们其实就想要一个明确的说法,到底犯没犯法,不能一直这么拖着”,汤凤武的外甥女说。
这一切要从27年前说起。1995年11月29日,霸州市胜芳镇装卸工杨长林及其两个未成年儿子被杀,妻子张金萍幸存下来。5年后的12月22日,胜芳镇又发生一起灭门案,该镇税务稽查队长刘德成及其妻、子均被杀。2002年起,警方对两起案件并案侦查,共抓获包括原伟东、汤凤武在内的7名嫌疑人。原伟东成为两起案件的“交点”,警方认为原伟东和另外5人涉及第二起案件,原伟东和汤凤武涉及第一起案件。
据廊坊市检察院2002年11月26日的起诉书显示,检方指控原伟东伙同汤凤武预谋杀人,1995年11月29日晚二人身着警服,携自制手枪、尼龙绳等,在被害人杨长林家中,用洋镐、菜刀等将杨长林及其两子杀死,并将被害人张金萍砸晕后逃离现场。
针对刘德成一案,检方指控被告人王晓敏怀疑其姘夫与被害人王俊玲(刘德成妻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于是托一个名叫尚志红的人代其雇凶杀死王俊玲。此后尚志红雇佣原伟东,并由其纠集陈瑞武、杨洪义于2000年12月22日凌晨,携带尖刀、绳子、斧子等作案工具翻墙入院,将王俊玲及其子勒死,期间杨洪义负责放风,后几人滞留至22日下午5点半左右,原伟东、陈瑞武用炉条、尖刀等作案工具将下班回家的刘德成杀死,二人破坏现场后逃离。
原伟东的妻子李杰也被牵涉其中。检方指控李杰在刘德成灭门案发生后为原伟东等人通风报信,明知丈夫杀人的犯罪事实,向公安机关故意做假证明,扰乱侦查工作,构成包庇罪。
2002年第一次一审中,除王晓敏、陈瑞武坚持否认参与犯罪,包括原伟东在内的其余5人均翻供,否认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2003年6月27日,廊坊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杰因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其余6人均被判死刑。此后该案经历多次审理,2009年11月12日河北省高院作出第三次二审判决,法院指控原伟东、陈瑞武、尚志红、杨洪义、王晓敏杀害刘德成一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认定;指控原伟东、汤凤武杀死杨长林及其两个儿子、打伤张金萍“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但鉴于本案的具体情节,对原伟东、汤凤武可不立即执行死刑”。
至此,刘德成一家灭门案被告人均无罪,对杨长林一家灭门案,判处原伟东、汤凤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此后案件经历最高法指令河北高院再审、河北高院发回廊坊中院重审,2020年7月8日,廊坊中院作出判决,第四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原伟东、汤凤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原伟东、汤凤武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河北高院。
三年后等来二审开庭,对原伟东和家属来说原本是个好消息,但在这之前,他们得知原伟东已身患胃癌。李杰告诉记者,5月26日,他们从辩护律师那里收到了原伟东患病的消息。据李杰提供的原伟东病理检查报告显示,原伟东的病症符合低分化腺癌,部分为印戒细胞癌。
5月28日,经多次争取,李杰和原伟东辩护人杜鑫磊获得了探视机会。在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李杰见到了原伟东。此时,距夫妻二人上一次见面,已经过去十年。“原伟东已经瘦得不成样子,眼圈黑黑的,他告诉我吃什么都会吐出来。”李杰称,会面中原伟东反复跟她说,“我不是杀人犯,先(争取)开庭,看病放在第二位”。
担心原伟东身体状况恶化,5月29日原伟东家属向河北省高院提交紧急开庭申请。同时,家属希望能为原伟东办理取保候审,由家属陪护并转院治疗。
对于此次原伟东案中止审理,大姐原淑娟告诉记者,原本弟弟非常期望开庭,“得知开庭他肯定挺高兴,现在中止审理也不知道他一个人什么心情,过两天他就要手术了,他其实想在手术前开庭,害怕自己等不到最后的结果”。
当庭解除委托律师,法庭休庭
汤凤武的庭审也进行得并不顺利。汤凤武辩护人赵军在休庭后告诉记者,河北高院组成了5人合议庭,河北省检察院派出了3名检察官出庭。中止对原伟东的审理后,其辩护人李中伟、杜鑫磊退出法庭。
随后法警带汤凤武到庭,但汤凤武不同意在原伟东不到庭的情况下开庭。据赵军讲述,在法官的推动下,汤凤武接受继续庭审,随后进入举证质证环节。
庭审上,公诉人出示了受害人张金萍的陈述和辨认笔录。赵军称,张金萍是当年凶杀案的唯一幸存者,警方的调查说明显示张金萍当年对凶手进行辨认时,警方拍摄了辨认录像。赵军在此次庭审中提出,希望法院播放录像,以确认辨认笔录的真实性。“因为这个案子本来就没有多少证据,不是物证、卷宗丢失,就是无法鉴定或没有鉴定价值。难得有个辨认录像,还不出示,那还审什么?”赵军称,公诉人对此的回应是“一直没见过辨认录像,辨认笔录可以综合其他证据确认”。
对此,赵军表示无法接受,认为辨认录像为关键性证据,需得到足够重视,“证据出示在法庭上是最基本的证据裁判规则。既然卷宗里记载有,而且事关当事人有罪还是无罪,我觉得这个要求不过分。”
随后,合议庭提出先进行其他证据举证质证,录像问题以后开庭解决。赵军向记者描述当时的庭审现场,对此汤凤武明确反对,“说不出示录像就不再出庭”。赵军随后征求了汤凤武意见,汤凤武当庭表示解除对赵军的委托。合议庭认为解除委托的决定合法有效,当即同意并让汤凤武另行委托律师。在汤凤武解除律师委托后,庭审不得不休庭。
突然的休庭是家属们没有预料到的。进入法庭旁听的汤凤武外甥女告诉记者,多年来她第一次看到舅舅,是通过法庭内的视频画面。“他很瘦,身体佝偻着,看起来很虚弱,很不舒服。”汤凤武的前妻彭艳芬称,开庭前汤凤武曾委托出狱的同监室舍友联系自己,“他说自己生病了,让我给送点钱进去,好像是胃不好,前列腺也有问题”。
彭艳芬说,之后家属将会尽快委托律师,启动接下来的程序。
遗失的凶器,仅有的言词证据
多位介入此案的律师均认为此案存在客观物证缺失的情况。
原伟东二审辩护律师李中伟称,案件三次发回重审,最高法指定再审后,还是判了死刑。但该案所依据的证据,到目前为止只有言词证据,没有任何客观证据。案件侦查、审理过程中还曾发生证物丢失情况。
在记者获取的案件相关材料中,一份落款时间为1995年11月29日的现场勘查笔录显示,警方在杨长林案发现场提取到“洋镐一个、菜刀一把,捆尸体的绿色尼龙绳一部,黄色日产石英手表一块,骨头一块上面用黑线捆着盛有白色粉末的塑料袋以及拍照提取残缺指纹一枚”。
但在一份2002年4月27日由廊坊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大队作出的说明中提到,“1995年霸州市胜芳镇杨长林、杨雪松、杨山等人被杀案现场提取的物证菜刀、钢镐各一把,在我处多次查找均未找到,鉴于时间较长,加之技术楼多次装修、搬迁,有可能在我处遗失。另外,杨长林一案现场拍照提取的残缺掌纹,由于面积小、特征少,不具备鉴定条件。”
杨长林妻子张金萍是该案中的唯一幸存者,因此她的陈述、证言及对凶手的辨认显得尤为重要。相关材料显示,张金萍的陈述曾反复发生变化。在1995年11月29日的一份材料中,案情介绍描述称,“1995年11月29日晚7时许,张金萍回家,走到外间屋门口时被人抓住头发拉了进去,并对她说:‘让你把狗打死你不打,今天我们连人带狗一起杀……’说完将其打昏。张金萍苏醒过来后发现,丈夫杨长林和两个儿子已死亡。”但在2001年11月18日一份张金萍询问笔录中,其作为证人陈述,自己当时眼睛眯着装死,全程看到了作案过程。在2014年6月9日的供述中,张金萍称在被袭击之后,自己装死不动,后偷偷睁开眼看到了两名凶手的样貌,并作出描述,“拿枪男子肤白,东北口音,另一男子肤黑,眼睛不大,长方脸。”
案件相关材料记载,1995年11月29日,警方曾根据张金萍的描述,请专家进行画像,并依据画像锁定并抓获汤凤武。对此赵军认为,张金萍曾描述凶手样貌,但是较为概括,不够细致,依此画出准确肖像的可能性存疑。
较早介入该案为原伟东提供免费辩护的律师吕宝祥,如今已经80多岁。在此前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称,庭审时他多次要求法院让张金萍出庭,廊坊中院均通知他,张金萍拒绝出庭。这一点也令家属感到不解,“如果原伟东真的杀了她的家人,她为什么不愿意出庭作证?”
一些家属认为有利的证人证言,也并未被法院采纳。彭艳芬告诉记者,1995年案发时,前夫汤凤武从胜芳镇返回哈尔滨老家,正在自己母亲家里吃大碴粥,不具有作案时间。因汤凤武曾参加彭艳芬的老姨、老姨父的家庭聚会,两人能够清楚记得汤凤武返乡日期。但几人的证言均未被采纳。
原伟东旧照。如今,他身患癌症即将手术,因身体原因,法院没有同意他现场出庭的请求。
被羁押22年,持续申请异地管辖
该案嫌疑人的羁押时间与一直未被批准的异地审理也成为该案的关注点。
案发至今,原伟东与汤凤武两人迄今已被羁押22年。长期关注该案的律师侯佳音认为,鉴于原伟东目前的身体状况,应当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就医。
据此前媒体报道,霸州公安局一位知情人士曾提到,“连破两起灭门命案,大大提振了当地警方的士气,当地电视新闻还进行了报道。一批破案有功人员被表彰、奖励,有的还被提拔重用。”该案多位代理人曾表示,这可能导致案件会受到此前办案人员的人为因素干扰。
李中伟介绍,他介入该案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请求河北省高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该案异地管辖。李中伟表示,异地审理是能够避免原来参与此案的人员干预此案的最好方式。
赵军则表示,该案2014年3月由河北高院发回廊坊重审,直到2020年7月作出再审一审判决,中间用了7年时间,“这是极其不正常的”。
法学专家提到的另一个情况是,针对刘德成一家灭门案,河北省高院于2009年11月12日作出该案第三次二审判决,宣告涉案人员全部无罪,河北省高院出具委托宣判函,委托廊坊市中院代为宣判和送达。但廊坊中院迟迟没有宣判,直到2011年11月4日在家属的反复追问下才被廊坊中院宣判。这也导致涉刘德成一案人员在看守所继续关押了近两年。多位法学专家曾公开表示,这种久拖不判是毫无根据的。
原伟东家属向记者表示,他们也在与汤凤武家属沟通,积极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本案异地管辖。如今,两家人仍在继续等待着最终的结果。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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