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真的挪用了海军经费吗

慈禧挪用的「海军经费」,和今天理解的很不一样。
文|陶禹廷

简而言之:慈禧确实挪用了海军经费,只不过她挪用的大多数并非正常的海军预算,而多为冠以「海军建设」头衔的闲杂款。

网上流传的文章常称建颐和园只用了这些款项的利息,这并非实情,利息远不能满足颐和园工程所需,挪用「本金」才是常态——这也足以说明慈禧太后从未把大清海防放到自己的享受之上考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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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颐和园全图,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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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颐和园与周围的八旗兵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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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远级一号舰「定远号」(上)与定远级二号舰「镇远号」(下)

要解释这个问题,首先得厘清几个概念。

一是北洋海军的经费,从光绪十四年公开大修颐和园直到甲午战争前夕,它收到的财政拨款平均每年为 137 万两,是高于此前 14 年的平均数的。也就是说,颐和园修建并未影响到北洋海军的正常运作。

比这更宽泛的,是南北洋海防专款,是大清海防建设的专用经费。光绪十四年,海军衙门奏称,这个经费每年要放款 330 万两,部门收入只有 300 万两,所以奏请由户部每年添拨洋药加税银 100 万两。

收入增加后,海军衙门有了「闲钱」,挪用了 45 万余两去修颐和园;而海防专款,慈禧是基本没动的,唯一可能的例外,是光绪十二年开办昆明湖水师学堂后报销的费用,这个学堂有培养海军人才的正经业务,但也有为造园暗渡陈仓的功效。

而真正为造园挪用的,是海军衙门的经费。这里的「挪用」意味可能有些模糊,因为海军衙门承担的业务不止南北洋海防,东北练兵、铁路修建、三海及颐和园等工程款项也都由其负责。除了光绪十四年那 45 万,从十五年起,海军衙门每年要「腾挪」30 万两供修园所用。

但这些从日常开支里薅出来的费用是不足修好颐和园的,工程费用的出处,主要还有三个大头:

被说得最多的是「海军巨款」,这是光绪十四年,李鸿章在醇亲王奕譞(光绪生父)授意下,号召地方督抚为颐和园工程和慈禧万寿庆典筹集的一笔钱,共 260 万两,本金存银行,利息给建园工程用。工程遵守了筹款原则,未挪用本金;然而,因为存了这笔钱,海军衙门自谓「海防缓急足恃」,从过去闲杂款划拨到颐和园的钱就大幅增多了,到园子建成,可能多拨出百万余两。

而建园费用的最大宗来源,应是挪自海防新捐,这笔卖官鬻爵获得的财政收入,交给海军衙门大约有 397 万两,多数用于修建颐和园,也有部分用在了海防建设和东北练兵。挪用这笔钱时,海军衙门给自己找的理由是「借」,说之后以海军巨款的利息还,但这只是一句空话。

此外,建园工程还从总理衙门的出使经费里,「借」了 100 万两。这笔借款倒是拿海军巨款利息还过,但并没有还完,到甲午开战前总共只还上了 23 万两,剩下的不了了之。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慈禧万寿庆典也耗费了一笔巨款,那是从铁路工程里挪用的 200 万两白银。虽然与建园关系不大,但同样是为了太后的享乐与面子。

不过,虽然慈禧没有把国防大事优先于自己考虑的觉悟,也绝不能因此就说甲午战败都是慈禧的问题。无可否认,据估计耗资 800 多万两白银的颐和园,若是用来买军舰,可以买上 7 到 8 艘定远级铁甲舰了。但大清的财政,并不是慈禧一个人搞乱的,仅光绪十四年皇帝婚礼,就耗资 500 万两白银,够修大半个颐和园了。

更重要的是,光绪十四年《北洋海军章程》制定后,朝野普遍认为北洋舰队已经成军,大家都认为形势一片大好,怎么可能要求权倾天下的慈禧一个人节俭救国呢?参考资料:[1] 陈先松,《修建颐和园挪用「海防经费」史料解读》,《历史研究》,2013 年第 02 期。[2] 姜鸣,《北洋海军经费初探》,《浙江学刊》,1986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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