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强奸11名未成年少女官员被执行死刑

《河南日报》报道,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永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因犯强奸、猥亵儿童罪于6月18日被执行死刑。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李新功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两罪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李新功不服,提出上诉。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核准被告人李新功死刑。6月18日,李新功被执行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将奸淫幼女的行为作为强奸罪的普通加重情节。

南方周末网2012年5月份综合报道,最早在当年5月18日,已有网友发帖称时任永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奸淫未成年少女数十名。5月24日,永城市委免去其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5月26日,永城市委外宣办发布消息,李新功已被永城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审讯,“李新功涉嫌强奸未成年女性十余名”。

新华网消息,2012年5月29日,李新功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永城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根据公安部门侦察,2011年下半年以来,李先后强奸未成年女性11名。

另据新华网2012年5月28日报道,李新功在被刑事拘留后,交代了其同案犯。据警方介绍,同案犯为女性,曾经是一名在校生,现在已经成年。她在与李新功发生性关系后,又帮助李新功物色了一些其他在校女学生,使这些女学生成为李新功诱骗、强奸的对象,这名同案犯已经被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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