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官方回应强制摊派精神病人指标:是指导性,并非强制 

据《南方都市报》10月9日报道,从2012年10月开始,在河南郑州,千分之二的精神病人指标任务被层层下发到各个社区的卫生服务中心内。郑州官方要求,各县(市、区)累计筛查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任务数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数的2‰,郑州市金水区则在上级分配的指标基础上,对下辖的各个社区按照人口数进行了分配,任务被层层分解到每个居民小区。而这一任务,被纳入卫生部门对社区医院的考评中,如果完不成就会面临上级的督导。

对此,郑州卫生局表示,“指标”指的是“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此“指标”是指导性的,并非强制。国家卫生计生委称,将患者发现和报告的任务简单摊派分解到社区,这种做法既不科学也不符合卫计委关于重性精神疾病相关工作规范的要求。

郑州卫生局回应:非强制性任务

大河网报道,针对此事,郑州市卫生局于10月9日夜间做出书面回复,称他们进行重性精神病人筛查管理是依据国家卫计委文件进行的,“指标”指的是“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此“指标”是指导性的,并非强制。

郑州卫生局称,为了确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真正得到贯彻落实,2012年7月6日,国家卫计委下发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考核评估方案》(卫办疾控发〔2012〕85号)文件,文件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提出比较明确的指导性指标。按照卫计委要求,全国各地均开展了重性精神病人筛查工作。

根据国家要求,结合郑州市实际,郑州市在2012年下发了《郑州市2012年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提出了按常住人口比例对“重性精神病人进行筛查管理”的指导性指标,目的是提高社区重性精神病人的发现率和管理治疗率,降低发病肇事肇祸现象发生,该指标不是强制性工作任务。

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据统计,目前我国精神疾病患者大约有1600万人。

实际情况:为完成指标而作假

新华网报道,尽管郑州卫生局迅速做出了回应,但仍有部分网友存在质疑,认为这样下定数据的要求很容易在下级部门执行时走歪。

报道称,2012年9月10日,郑州市卫生局下发《郑州市2012年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而在方案的附件《2012年度郑州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任务分配表》中,虽然全文没有出现“强制”及“扣分”、“处罚”等字眼,但郑州市卫生局确实将需排查总数的8324人分到了各个县和区,比如金水区“应在2012年继续完成的排查数”为1742人,二七区为675人。而此前媒体报道中提到的金水区将具体任务下发到社区的情况,则是由金水区下发的具体实施办法提出的。

“即使真的不强制,上级的要求在下级看来也从来都带着强制的意味。”郑州市金水区一个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向记者说:“上面有文件,下边不完成总是不好的”。

据前述《南方都市报》报道,为了完成上面提出的“指导性”指标,郑州市有一些民众就被“重性精神病”了。

报道举例称,有一名空姐,从飞机舷梯摔下来后,伤及头部,出现了一些精神问题,具体表现为:很容易忘事,偶尔会莫名其妙地发呆。治疗以后比以前好多了,也不影响正常生活。“但为了凑人数”,社区医院还是将她登记进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名单。也就是说,把没病的写成有病的,把症状轻的记录为重症的。类似的情况,在郑州市多个社区存在。

针对上述作假情况,郑州市卫生局方面表示,将开展专项督导,对存在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中国广播网援引郑州市卫生局方面说:我们会组织相关专家和相关的责任人员、社区卫生单位,认真地按底册做好工作内容的排除,我们要逐一进行诊断复核。下一步我们也会加强对这些基层业务员的培训,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国家卫计委:郑州的做法不科学

针对媒体报道的郑州向社区摊派发现重性精神病人指标事件,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在10月10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原卫生部在2012年7月印发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管理考核评估方案》,要求以省或地市为单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检出率应达到2.5‰。

他强调的是2.5‰这个指标是以省市为单位提出的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的效果指标,不能简单的层层分解,将患者发现和报告的任务简单摊派分解到社区,这种做法既不科学也不符合卫计委关于重性精神疾病相关工作规范的要求。

据邓海华介绍,截至今年3月,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覆盖了全国除西藏外的30个省(市、自治区)的226个市州,1652个区县,管理了353.8万重性精神疾患。按照全国平均水平,患者发现率现在已经达到了2.62‰。

邓海华说,据专家介绍,如果不能及时发现患者,进行有效地治疗和管理,有10%的重性精神疾患可能出现肇祸、肇事这样的行为。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1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