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财政体制改革

出自:《见证重大改革决策:改革亲历者口述历史》

项怀诚(1939~),江苏吴江人。历任财政部综合计划司副司长、副部长,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书记,财政部部长,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

口述者:项怀诚

访谈者:马国川

项怀诚(1939~),江苏吴江人。历任财政部综合计划司副司长、副部长,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书记,财政部部长,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

口述者:项怀诚

访谈者:马国川

时间:2009年6月24日、30日

地点:北京金融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我在财政部是小字辈,从年轻的时候开始就在部里工作。我在预算司干了十年,1982年组建综合计划司,我就调到综合计划司当副处长,第二年入党,第三年提副司长,过了两年就提了副部长。人家说我,你是要么不动,要动你就是乱动。开玩笑嘛!反过来讲,我自己也很注意。我在财政部当副部长的时候,分管的司局领导,很多都是老同志。工作上有问题需要商量,我从来都是到他们办公室去,这样关系不就处理好了吗?所以,一个人的成长,和他的环境是分不开的。如果没有劲夫、吴波、丙乾等老部长们的培养,我不可能成长起来。我这一辈子,碰到了好领导、好政策,我都赶上了。

一改革是共和国财政60年的主线

解放初期,是一个战时阶段。财政部缺钱,财政收入主要是征缴公粮,一切为了前线。到1953年以后,我们国家的工作重点第一次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了,国家财政处在建设阶段,就是毛主席说的两句话,“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在当时,财政基本上都是为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我们经常要计算每年的财政支出里面有多少钱、多少比例是用于建设的。大略地说,解放以后,我们事实上是无可奈何学习苏联。和美国谈不拢,还发生了朝鲜战争,中国只能“一边倒”,是被迫的。苏联派来了很多顾问,当时各部委都有苏联的顾问,财政部也有。苏联专家帮助中国建立苏联模式。其实,中国内部也在探索,陈云就对苏联的东西做了很多修改,不是完全照搬苏联的那一套。中国共产党有很多做法就是和苏联不一样,包括后来有一些证明是不对的做法,不就想走一条中国式的道路嘛?

从建国到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财政体制经过了多次的调整和改革,有很多反复。财政体制的变化偏多,财政体制本身缺乏稳定。偏多到什么程度呢?平均三年就要变一次财政体制。从实践来看,最短的财政体制只使用了一年,最长的财政体制也只不过五六年。在这个体制中,主要是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制度安排不稳定,处在经常变化之中。1956年,毛泽东讲《论十大关系》。在十大关系里,一大关系就是讲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其实,原因不是干部的问题,不是人的问题,是制度的问题,是体制的问题,基本上是在分权和集权之间进行变化。用现在比较时髦的话讲,是中央和地方那种博弈关系。

可以说,前30年财政体制改革的主线,就是寻找中央和地方之间的一个合理的权力界限。集中到什么程度?用什么制度保证?我们摸索了30年,不同的时期都有它自己的特点,最后也没有找到一个最好的办法。但是,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包括分灶吃饭、包干制、总额分成,包括我们现在进行的分税制,在前30年都搞过。为什么当初搞这些东西没有成功,就是条件不具备。

因此,不能否认,改革是60年共和国财政的一个主线。在60年的时间里,财政始终是处在改革中间。前30年,已经做了很多探索、很多实践。但是条件不成熟、不具备,因为财税体制本身就不科学,没办法分税。但前30年的改革绝对不能抹杀,不能说中国财政改革就是后30年的事。事实上,前30年的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财政体制改革,为后30年的改革进行了具有深远意义的探索,为后30年的改革打下了基础。

从大脉络上讲,60年的财政改革,实际上是由高度集中向分级分权转变的过程,是财政管理逐渐科学化、规范化的过程。当然,前30年,走来走去,走到了国民经济崩溃的边缘了嘛。都吃不饱肚子了,财政上已经非常脆弱了,赤字率很高了,很危险。那时的体制不好,工业产值增加很多,但效益不好;国民收入虽然增长很多,产品产量并不高,人民生活长期得不到改善;中国经济走上了一条消耗大、成本高、效益差的道路。

二财政包干体制难以为继

1979年5月,财政部在四川成都召开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会上,发生了“吴赵大战”,就是吴波和赵紫阳之间的争论。赵紫阳主张财政包干制,吴波主张分灶制。当时,赵紫阳还没有到北京工作,他是中央政治局委员、四川省委第一书记。当然,吴波从来不承认“吴赵大战”的说法。他说:“我只不过是作为一个下级讲了我应该讲的意见。赵紫阳是上级,我跟他之间没有‘战争’。”我觉得,吴老这个态度是对的。后来,中央会议决定财政包干,财政部分灶吃饭的意见被否定了。

在实行分税制之前,尽管在一段时间里面有变化,但是就其性质来讲,主要是实行包干的体制。有大包干的,也有小包干的,也有分税包干的,也有递增包干的。总而言之,不脱包干二字。那么,什么叫作包干体制,怎么产生的包干体制?实际上,包干体制是改革开放以后,为了解决激励机制不足,在没有完善的法制条件下产生的一种过渡办法。最早是从安徽的凤阳小岗村开始的农村大包干,“交够了国家的,留够了集体的,最后都是你自己的”。后来,就把这种包干的制度引进到企业里面,在企业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包干制度。很多人觉得,包干的办法很好,也就引进到财政制度里面。当时,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也有一个重大的问题,就是怎么样使地方政府尽可能的放心,实行包干制度是可以部分解决这个问题的。在体制多变的情况下,包干体制能够起到调动积极性的作用。但是,它也有很大的局限性,表现在当时的财政收入上,财政收入增长的速度不是太快,中央财政增长的速度相对来说更慢一些。那个时候,一年财政收入能够增加一二百亿就不错了。

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实行减税让利,在这个政策的前提下面,把一部分财政收入有意识地让给企业,增加企业的活力。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是一个重要的目标。实行包干制后,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出现了逐年下降的趋势。1980~1990年,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率为9.5%,可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逐年下降,1979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8.4%,1980年就下降到25.7%,到1993年下降到12.6%。在这段时间里面,一共下降了15.8个百分点,大体上每年要下降1个百分点还要多。另一方面,在整个财政分配之中,中央财政的收入分配不占主导地位,中央财政不大能够起监控地方政府和地方收入的作用。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也是呈现一个下降的趋势。1984年,中央财政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是41.5%;到了1993年,比重下降到22%,倒二八开。所以,中央财政的发言权就相对比较小。老百姓有一句话,就是喊鸡还要撒把米呢,你手里没有几个钱,你让人家听你的很难。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政治上的权威如果没有经济的基础也是不行的。

1987年,我到南斯拉夫去考察。当时,南斯拉夫有个副部长叫奥格奥夫斯基,是个经济学家,他跟我说,南斯拉夫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太低了,才11%,他担心国家要出事了。果然,我回来了以后不久,南斯拉夫就出事了。奥格奥夫斯基有眼光,他的话提醒了我,这个比例关系是决定国家命运的,下降到11%,政府的职能要想维持都很难。改革开放以后,我们这个比例一年一年下降,下降到12%左右。

当然,中国的情况与南斯拉夫不同。我们除了预算内收入以外,还有一部分预算外收入与政府性收费,所以,在国家之间进行比较要慎重。但不管怎么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逐年下降,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例太低,财政部很窘迫啊。有人把中央财政叫作“悬崖边上”,一碰就掉下去,如临深渊。由于中央财政收入严重不足,从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初,甚至发生过两次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借钱”并且借而不还的事。几乎所有的地方都在急呼缺钱:粮食收购财政亏损补贴资金不到位;重点建设资金不到位,很多重点建设卡着脖子,如铁路、港口、民航等。当时,连某些中央机关都已经到了不借钱工资发不出去的境地。当时,我的前任刘仲黎部长跟我开玩笑讲:“我现在背心都快给扒掉了。”他三次找朱镕基副总理,希望他批条子向银行借钱,朱镕基不允许。包干的体制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1993年7月23日,全国财政、税务工作会议召开。朱镕基副总理来到会场,对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说:“在现行体制下,中央财政十分困难,现在不改革,中央财政的日子就过不下去了,(如果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到不了2000年(中央财政)就会垮台!”这表明,包干体制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改革的方向就是分税制。

三亲历分税制改革

实际上,分税制不是我们发明的,是很早就有的,世界各国普遍实行。到1993年我们搞分税制的时候,世界上大体有三种不同的分税制类型,第一种就是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的联邦式分税制;第二种就是以英国和法国为代表的集权式分税制;第三种就是以日本和意大利为代表的混合式分税制。当时,我们推行的分税制,相对来说,比较接近集权式的分税制,主要是财权相对集中。

1993年,经济过热,通货膨胀率走高。当时,中央派了13个部长到了26个省市调查研究。部长们回来以后,写成了一个文件,当时写了13条,13个部长一人写一条,拿到国务院讨论。当时,朱镕基是主管经济工作的常务副总理,他开玩笑说:“13条建议不吉利,加几条。”后来,又增加了3条,成了16条,这就是1993年中共中央的6号文件。这个文件非常重要,为经济体制改革打下了一个比较好的基础,对于分税制的展开起了非常大的作用。

1993年下半年,我们几乎全部精力都扑到了分税制改革方面,做了很多准备工作,其中许多是非常紧急的。因为上上下下并不熟悉分税制,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在北京龙泉宾馆主持召开了一次体制改革座谈会,我当时是常务副部长,在会上有个发言,第一次比较全面地介绍了分税制。差不多同时,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的金鑫,再次向中央汇报了工商税制改革的方案,并得到中央同意。在分税制改革方面,龙泉宾馆会议对统一思想非常有益。随后,工商税制改革和分税制改革就开始紧锣密鼓地进行。当时,无论财政部还是税务总局,两个办公楼晚上经常是灯火通明。那时已普遍使用计算机,大大提高了效率。在这一年,我还开了很多座谈会,包括纳税人的、地方政府的、专家学者的、海外一些人的,就工商税制改革和分税制改革听取各方面意见,这次可能是历史上历次改革中听取意见最充分的一次了。

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进行财税体制改革,共有三项内容:一是把现行地方财政包干制改为分税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二是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推行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制度;三是改进和规范复式预算制度。这个决定意味着分税制改革正式开始了。

如果说,改革开放以前的30年,是在分权和集权之间不断进行博弈,到1993年进行分税制改革的时候,我们已经避开分权和集权的说法,因为掉进去以后,说不清楚;说我们要集权,地方一听就不干了。我们就换种说法,叫作“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但这个话要最高层的领导人来讲,当时是江泽民。他说:“要适当地集权,因为中央财政太困难。”听说,邓小平和陈云两位老人家也赞成适当集权,增加中央财政的财力。江泽民先后多次分片主持召开了各省、市、自治区的书记、省长座谈会,宣讲政策,听取意见,消除误会。记得在当年9月,江泽民在广东的珠岛宾馆召开中南和西南两大区10个省的书记、省长座谈会,原先财政部没有随行任务,会上有位省长对分税制提出一些意见,因为涉及许多具体政策,曾庆红临时打电话通知我参加会议。我接了电话就直奔机场,当晚赶到广州。

分税制改革主要是朱镕基负责,他亲自带队,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带领相关部门的同志,先后走了13个省,与地方政府面对面地算账,深入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每次去都是专机,一般是五六十人,最多的一次80多人。朱镕基说过:“到地方去征求意见,核心问题是财政。”所以,他对财政部特别宽容。在严格控制随行人员的前提下,却对财政部网开一面,愿意去几位就去几位,先后随镕基同志到各省市征求意见的同志,有刘仲藜、刘克崮,姜永华、王立峰、许宏才等,除了广东、海南,其他地方我都去了。每次随行都不轻松,经常加班加点,有的时候通宵达旦,车轮大战。事后,镕基同志曾经半开玩笑地说过:“那段日子是东奔西走,南征北战,苦口婆心,有时忍气吞声,有时软硬兼施。总算谈下来了,我自己则掉了五斤肉。”

我们与朱镕基之间也有争论,主要是对1993年为基数有疑义。朱镕基就分税制改革调研去的第一站是海南,第二站是广东,财政部部长刘仲藜随行。这是决定实施分税制改革进行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中最重要的一次。以1993年的财政收入为税收返还基数,就是广东省汇报工作时提出的。后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决定,以1993年为税收返还基期年,这在当时是个非常大的政策。事实上,我和仲藜同志都不同意以当年为基数。坦白讲,对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决定,我当时在思想上并没有理解,坦率说是有点保留意见的。当然,财政部对于执行党中央的决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财政部门比较务实,从技术操作层面考虑问题多一些。说白了,就是担心地方在数字上弄虚作假,担心钱在1993年都收光了,都成了地方政府的基数了,以后年年要给它。担心今年收入上去了,明年又下来了,无以为继怎么办?实际上,宣布以1993年为基数的当年后几个月,确实出现了一些异常情况。一些地方把死欠都收起来了,企业大量向银行贷款交税,甚至连倒闭的企业都把以前的税补齐了。凡此种种,造成了1993年后四个月财政收入大幅度增加。据1993年地方财政收入月报统计,这一年地方财政收入全年增长966.63亿元,增长率为40.2%,其中9~12月地方财政收入增长756.95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51.8%、62.5%、86.1%、121.3%。这是从来没有过的,确实也是反常的。对于这种现象的出现,朱镕基也非常重视。当年第四季度,他曾布置多次检查,还做出了凡违规操作不合理的基数可以扣除等政策。

以1993年为税收返还基期年,各地当年财政收入基数猛涨上去之后,对1994年的财政收入有没有影响呢?这是我最担心的,因为我是分管预算的副部长。1994年1月份的时候,我是忧心忡忡,寝食不安。到了2月8日,1月份的财政收支报表出来了,1月份收入27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6亿元,增长62%,这是从来没有过的速度!我高兴得不得了,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按照财政部的惯例,农历大年初二、初三部党组历来是要开会的。那年的春节是2月10日,我向仲藜同志提议,1月份情况太好了,今年春节就不要开会了吧,仲藜同志欣然同意。我是在不经意中,把财政部的优良传统给破坏了。这其实是表明当时的一种心情。

财政收入数据显示,1994年每个月的财政收入都比上年同期增加,全年财政收入增长了869亿元,比上年增加20%,是以前历史上少有的。自1994年实施分税制以来,到2007年已经14年了,财政工作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财政收入由1993年的4349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51300亿元,14年平均年增3354亿元,平均年增长19.3%。这一切,充分说明了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功不可没。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一次广泛而深刻的改革,它奠定了中国特色改革的基础。

现在回头看,我对于以1993年为基数的政策已经心悦诚服。这个政策说明,在推进重大财税改革时,必须要取得地方政府的强有力支持。这是必要的妥协,这个代价必须付出。这一让步,争取了民心,统一了思想,保证了分税制改革的顺利推行。因为这场宏观经济体制改革如果进行不下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一句空话,它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基的。对中国来说,它是经济发展、长治久安的基础。朱镕基说过一句话:“对财税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功,怎么评价都不过分。”我们党内历来有一个传统,就是不过分强调个人在工作中的作用。但在我看来,朱镕基肯定是一个伟大的人物,是一个伟大的改革者。他的领导能力对我教育很深,我也为能有这个机会追随他左右,一起来完成财政税收的改革,感到非常光荣,非常荣幸。

四财政改革的重点从收入转向支出

1998年,我接替了刘仲藜,出任共和国第八任财政部长。我和刘仲藜的关系非常融洽,长期打交道,是老朋友、老伙计了。1994年,我调到国家税务局任党组书记、副局长,刘仲藜是财政部部长兼税务总局局长,但是税务总局的工作由我主持,全权负责。到了1998年,刘仲藜任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我调回财政部当部长。

我上任的时候,恰逢亚洲金融危机。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并力图缩小财政赤字。但那时经济形势不好,朱镕基总理有一个比喻说:“我使劲踩油门,但经济就是上不去。”我记得,当时大街上到处都是“大减价”、“跳楼价”,商品卖不出,生产过热,银行贷款也没人贷。1998年6月,我在《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提出了财政政策转型的想法。一般来讲,财政政策见效比较快,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长一些、慢一些。当时,我国的基础设施比较差,可以加大投入。当然,各方面还有些不同意见,但我感觉确实又不能拖了,在北方过了11月以后就霜冻了,基本什么工程建设都不能做。很快,6月份之后,高层就做出了决策。当时,是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投资方向,包括水利、机场、农村电网、高速公路等。另外,粮库缺乏,安排建设了不少大粮库。在之后几年,这些基础设施都派上了大用场。当时的情况是,财政手里没多少钱,要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压力很大,最后国家决定发1000亿元国债。

我开始主持财政部工作以后,和党组同志一起研究认为,1994年以来,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已经初步建立起来了,收入方面的改革是继续不断完善的问题。改革的重点应当转移。后来,先后研究和提出了财政支出的十项改革,包括现在实行的集中支付制度、转移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

财政改革要与时俱进,要不断推进,不能毕其功于一役的,而且永远要有改革的思想。要有长期改革的思想,改革是千万不能停的。例如,在分税制改革的时候,我们和镕基同志之间还有一些争论。争论的问题是,增值税的税率定在17%,还是19%?所得税怎么定位,究竟是共享税,还是中央税收?当时,朱镕基就提出来:“增值税基本税率17%,个人所得税先交给地方。企业所得税随企业的隶属关系走,中央企业交中央,地方的交地方。”我们这些人多多少少都有一点知识分子的毛病。改革的时候,我也看了很多书。所有的本本上都讲,所得税是应当共享的嘛,不应当归一家。朱镕基是当家人,我们之间有争论,最后当然是胳膊拧不过大腿了。我这个人也不是非常固执的人,我保留意见,就那么执行了。现在回想起来,他当时讲的几句话是很有道理,第一,现在中央企业、地方企业这么复杂,分配关系很复杂,你三天两头算得清账吗?搞不清楚,做不到,不如先按隶属关系走,以后情况变化了,条件成熟了再调整嘛!个人所得税将来是个大的收入来源,你现在先交给地方,让它好好收,收多了以后再收回来。现在把它共享了,这个钱就收不上来。

本来,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性质是清楚的。后来,企业之间互相参股、合并,还有和外资合营的,就分不清中央和地方了。企业所得税应该交给谁呢?已经不清楚了。我们不断地给朱镕基反映,朱镕基也说:“看样子,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要启动了,你们做方案。”2002年的夏天,他去检查长江的水利设施,我作为随行人员跟着他去了。一路上,他每天晚上看我们的方案。第一个方案他不同意,拿回来了,我们连夜再改。第二天又送上去,又改。中间我们有个争论,就是所得税变成共享以后,中央和地方怎么分配,比例是个什么比例。开始也有些不同意见,后来统一了,第一年对半分,第二年开始六四分。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是中国继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财政管理体制方面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是非常成功的。

朱镕基是个追求完美的人,一般是不会轻易赞扬一个人的。他说过:“你们财政工作是最好的。”2003年到他卸任的时候,说:“不能这样说话了。不能再表扬项怀诚了,再表扬他就要翘尾巴了。”这说明,他已经很满意了。我认为,这是表扬财政部,表扬财政干部,我不能贪天之功。其实,财政没有什么了不得了。做得好坏,主要看对每一个时期的中央工作重点,能不能配合得好,也就是政治敏锐性要强。一直到朱镕基时代,我当部长,他有时候还批评我,说:“你们财政部就是缺少政治观点,也缺少经济观点,只有财政观点。”什么叫没有政治观点,就是不从政治上来考虑问题的;什么叫没有经济观点,就是不从整个的经济来考虑问题。再说得白一点儿,就是站得低。当然,我也有些不服气。我跟他说:“其实,真正和你一条心的还是我们。只有我这儿平衡了,你才能平衡;我这儿不平衡,你那儿数再多也没用。”

五从事财政改革的体会

在我担任领导职务期间,参与了财政多项改革,体会很多,笼统地说有这么几点。

第一,财政体制改革要正确地把握财政和财权的集中程度。在集权和分权之间找寻一个合理的比例关系,这是我们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几十年来的财政体制改革始终围绕的核心。每一个时期,是不完全一样的。有的时候要相对集中一点,有的时候可以相对分散一点,都是为时代服务的。比如说,解放初期,朝鲜正在打仗,中央提出来“边抗、边建、边稳”的“三边”政策。在这个时候,政府就要集中了。集中一点儿,人人都理解。到改革开放前,政府的权力过于集中了。企业没有活力了,地方没有活力了,所以就要分散一点儿,来激发、调动企业和地方的积极性。从这个度看,50年代的统收统支是对的,80年代的适当分散、调动积极性也是对的,因为历史背景不一样。我认为,在财政收入中,中央政府至少要保持55%~60%,这是中央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必要的基础。手里没把米,连鸡都叫不来。现在,有些人对宏观调控不以为然。我认为,必须要有宏观调控。当然,宏观调控要适应不同历史阶段的要求。我们这样一个国家,离开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必乱,至于说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是紧了还是松了,是正确的还是不正确的,是正调控还是反调控,那是另外一回事,但是调控一定要有的。

第二个体会,财政体系要相对的稳定。多变不是办法,会造成上下互相猜忌,地方上没有稳定的预期。所以,在一个时期里财政体制要相对稳定,这是一种制度保证。改革追求的是制度创新,相对稳定的财政体制应该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之一。

第三个体会,财政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侧面。财政改革不能过于强调,更不能说它就是最大的改革,它是配套改革的一个方面。所以,财政改革既不能滞后,也不宜孤军深入。就跟打仗一样,一定要照顾大局。你是突破口,但是决定胜负的,不是你这个突破口;决定胜负的是全面改革,是集团军,不是一个方面军。

第四个体会,财政体制的调整实际上就是利益的调整,是利益分配关系的调整。任何调整都涉及方方面面利益的增减,所以一定要非常慎重。稍有不慎,就会伤及中央、地方或地方的一个层面。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是主张财政体制要实行渐进的改革,缓缓而行,稳步前进。我也知道有的经济学家,对缓缓而行、稳步前进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这些人不是经济学家,是做实际工作的,一招不慎就可能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宁可谨慎一些,不要冒进。宁可保守,也不激进。我们做财政工作的干部,经常被认为是保守分子。我觉得,这很正常。我从来不讳言,也不害怕人家说我保守,我就是缓缓而行,渐进原则,稳步前进,稳步推进。

第五个体会,财政改革要有长期打算,不要期望毕其功于一役。我们搞成功的这一次财政改革,是由前30年的历届老同志为我们打下了基础,我们现在的任务是为后人打基础。一定不要冒进,不要超越现实。同时要与时俱进,要不断推进财政改革。

第六个体会,重在制度建设,要有制度创新。什么叫作改革?就是改革制度,建立新的机制。我自己的工作中就有些体会,我做分管预算的副部长时,每次到总理那儿去开会,都觉得总理太难当了,一年财政增加一百多亿,大部分都是地方的收入,中央的部分增加很少,国家计委一屁股就坐掉几十亿,剩下的没几个钱,总理很难当,经常为了没有钱发愁。穷家难当啊。我经常觉得工作做得不好,有愧于领导的信任。李鹏总理召开会议,要我们想办法能不能多收一点钱,这件事情在我脑海里印象很深。当时财政收入上不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减免税太多,谁都可以当家作主减免税,越权批准减免税人家说你思想解放,不同意减免税人家就说你保守。所以财政和税务部门的压力就很大。1992年的6号文件,把减免税写清楚了。我当时想,有没有一种制度本身就对减免税有限制的作用?经济学家跟我说,世界上就有现成制度,就是增值税。我就到欧洲去考察增值税,觉得增值税确实是有道理的。是在增值环节收税,前面已经交了税了可以抵扣,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抵扣法。这样就引进了增值税,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所以,改革一定要把精力放在制度创新上,红头文件也好,领导英明也好,都是一时的。人去政怠,人亡政息。而制度相对稳定,所以改革要重在制度建设。我很重视制度,原来财政部不断地有人来要钱,而且来的人越来越多,来的规格越来越高,我就给他们做解释,我们追求的是你来我也给这么多,你不来我也给这么多,一句话,按制度办事。同时要建立正确的机制。包产到户就是解决了一个机制问题。为什么在集体劳动的情况底下出工不出力呀?因为干多干少一个样,没有激励。包产到户以后,就有激励机制了。我们分灶吃饭,不就是这样吗?!收得多了以后就归你嘛,按照体制来分的嘛。虽然是两个很不同的领域,但是内在的改革机制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建立一套有利于发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我一直主张税收方针应该是“低税率、宽税基、严征管,重惩罚”,也就是说,税率要低,税基要宽,征收要严,惩罚要重。我觉得,偷税和小偷是一样的,而且比小偷还可恶,小偷偷的是个人,税收偷的是国家,等于把手伸到了所有人的口袋里,这是不能容忍的。世界上偷税漏税的人都身败名裂,一些国家的议员为此引咎辞职。人家已经形成一种传统,认为偷税是最可耻的。我们现在还远远没有建立起严格的惩罚机制,关键是观念没有跟上。我们错位得厉害呀,我们的厂长申请到政府的减免税,回到厂里全体职工敲锣打鼓欢迎。要是在外国肯定是笑话,因为这只能说明企业家的无能嘛,你不是个合格企业家,才要国家减免税。

一个好的财政体制有这么几个衡量的标准。第一要能够调动两个积极性。第二个要体现合理的分配或调节,要体现国家发展过程基本的分配关系。第三,要保证财政收入在经济发展、流通扩大的基础上稳定地增长。第四,分配要日益合理化,财政的分配要能够逐步地体现公共财政的理念。第五,财政体制的改革结果有利于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在中国没有调控必乱,所以政府的调控是必不可少的。最后一条,财政改革要支持、促进其他经济体制的改革,包括税收、金融、物价、能源等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它的全部,所以既不能单兵突进,也不能拖人后腿。

我到财政部工作将近50年,其中有一半的时间是做财政部最基层的干部;后来的20多年,走到财政部领导岗位上。但不管是当一般干部也好,还是做副部长、部长也好,从中国财政60年历史来说,我都不是决策者,只能说见证了一部分历史。因为有各种局限,对历史的偏见都是避免不了的。如果说,这一代人在思想上完全是市场经济的,实际上是说假话。我们这些人身上永远留着计划经济时代的痕迹。这种痕迹是少一点还是多一点,在于我们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对中央的精神理解是深一点还是浅一点,跟中央的步伐是快一点还是慢一点,对自己的要求是高一点还是低一点,如此而已。当然,也有一个悟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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