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经济改革的回忆与反思

出自:《见证重大改革决策:改革亲历者口述历史》

吴敬琏(1930~),江苏南京人。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干事,国务院经济改革方案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经济研究中心(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口述者:吴敬琏

访谈者:范世涛、任潇艺

时间:2017年11月3、4日

地点:吴敬琏住宅

整理者:范世涛、任潇艺

中国经济在改革的推动下迅速崛起,是20世纪世界范围的一件大事。怎样把改革的真实过程弄清楚,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我今天讲的对80年代改革的回忆和反思,既包括通过自身经历得到的体认,也包括我近来重新阅读80年代文献产生的一些想法。

一探寻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

20世纪70年代末期,当中国打开通向外部世界的窗户以后,国人惊异地发现,许多国家在过去20年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已经大大地落后了。对中国政府派出的大量出国考察团印象最深的,是日本、韩国、台湾、香港在过去一二十年的高速发展;而推动这些国家地区发展的重要体制因素,是这些经济体在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上遵循价值规律,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例如,1978年10月底,重要理论家和政治家邓力群以顾问的身份随国家经委组织的日本工业企业管理考察团出访。他在访日归来的讲演中指出:“在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的发展具有客观必然性,是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有的同志害怕商品经济,实际上反映了农民小生产者对生产高度社会化的畏惧心理。”

参见朱佳木《谈谈陈云对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思考》,《党的文献》2000年第3期。引自《计划与市场问题》,《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44~245页。引自《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第231~236页。

1978年9月,李先念副总理在国务院务虚会上做总结时,根据陈云的意见,提出中国应当采取“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经济体制。

1979年3月,陈云在撰写的《计划与市场问题》提纲中对这一问题做了更深入的阐述。他说:“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必须有两种经济:(1)计划经济部分(有计划按比例的部分);(2)市场调节部分(即不做计划只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生产,即带有盲目性调节的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的主要的;第二部分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需的。”

11月26日,邓小平在回答外国友人的提问时,也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

这样一来,市场取向的改革,就成为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改革的首选方向。

参见《薛暮桥回忆录》,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第375~379页。

学术界较政治领导人走得更远。不少人主张,以商品经济(商品经济是俄国人对市场经济的叫法),即市场经济作为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1980年初夏,薛暮桥在为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起草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中提出:“我国经济改革的原则和方向应当是,在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优势的条件下,按照发展商品经济的要求,自觉运用价值规律,把单一的计划调节改为在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这份初步意见得到了胡耀邦等党政领导人的支持,但最终并没有形成党政领导机关的正式决定。对《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的提出和后来遭到否定的过程,薛暮桥在自己的回忆录中有比较详细的记述。批判者的主张是:“从总体上看,社会主义经济不能是商品经济而是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提法也不对,因为变的落脚点仍然是商品经济,计划经济被抛弃了。”

1981年中期以后,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应当是商品经济的意见也受到批判,上述意见自然也就胎死腹中。

1981年改革目标提法的改变,从现实经济发展方面看,最重要的原因是,国有企业“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造成了宏观经济的紧张态势。

在改革开放初期,市场社会主义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社会思潮。市场社会主义发源于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它的主要特点是,在保持国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条件下,引进国家管制下的市场竞争机制。按照其创始者、波兰经济学家奥斯卡·兰格的理论,他一方面认为,价格是由计划机关模拟市场试错过程来决定,即完全由供求状况决定;另一方面他又认为,市场并不能反映社会的要求,所以还要有政府的管制。因此,市场社会主义者所要建立的“市场”,并不是由企业自主交易的真正的市场,而是政府管制下的市场(Regulated  Market),其目的是提高国营企业的运营效率。因此,70年代末80年代初,进行市场社会主义式的经济改革的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莫不把扩大国营企业自主权作为改革的一个重点。这种主张符合社会主义国家重要社会集团——国营企业经理人员的诉求。因此,主张对国营企业放权让利甚至实行企业自治,往往形成强大有力的改革派别。

参见《在国务院务虚会上的讲话》(1978年9月9日),《李先念文选》,人民出版社,1989,第324~336页。

中国企业界和经济领导部门的大多数人也是这样。他们认为,国营企业之所以缺少活力与效率,是因为政府管得过多、统得过死,改革的方向应当是对企业放权让利。在70年代末期,对企业扩权让利成为经济领导部门和学界的主流意见。1978年9月,李先念在国务院务虚会的总结中指出:“过去二十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主要缺点,是把注意力放在行政权力的分割和转移上,由此形成了‘放了收、收了放’的‘循环’。在今后的改革中,一定要给予各企业以必要的独立地位,使它们能够自动地而不是被动地执行经济核算制度,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据袁宝华回忆,他在1978年10~12月间率领国家经委代表团对日本企业进行考察。考察中,代表们“深感我们的企业必须进行改革,要给企业更多的自主权”。李先念在听取代表团汇报后也说,经济要搞好,首先是企业要搞好,要扩大企业自主权。

参见《改革经济管理体制与扩大企业自主权》,《马洪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第227~245页。参见蒋一苇《企业本位论》,《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1期。参见董辅礽《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问题》,《经济研究》1979年第1期。

许多经济学家也持有类似的观点。例如,1979年9月,马洪在一篇论文中指出:“改革经济管理体制要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入手”,扩大企业在人、财、物和计划等方面的决策权力。

蒋一苇提出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农业企业作为基本的经济单元的“企业本位论”。他认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要“在国家统一领导和监督下,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一方面享受应有的权利,一方面确保完成对国家应尽的义务。”“企业应当是企业全体职工的联合体……企业的权利是掌握在全体职工的手中”,“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

董辅礽也明确提出,应当改革“全民所有制的国家所有制形式”,实现“政企分离”,使全民所有制经济单元“具有统一领导下的独立性,实行全面的独立的严格的经济核算”;各级产业组织中的劳动者有权在维护和增进全体劳动者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在统一计划的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和自身利益的考虑直接参加经营。

事实上,早在1978年10月,四川省就率先开始了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四川省选择了6家国有工厂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1979年7月,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和5个相关文件,向全国企业推广扩大企业自主权和实行利润留成的改革措施。到1980年,这些措施已经扩及占全国预算内工业产值60%、利润70%的660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

参见周太和等《当代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第166页。

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的内容与1965年苏联完全经济核算制改革大体类似,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简化计划指标,放松计划控制,扩大企业管理层的经营自主权;二是扩大奖励基金的数额,强化对企业和职工的物质刺激。赋予企业管理层的权力包括:(1)在增产节约的基础上,企业可以提取一定数额的利润留成,向职工个人发放奖金;(2)在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增产市场需要的产品,承接来料加工;(3)销售多余的物资、销售商业部门不收购的产品和试销新产品;(4)提拔中层管理干部。

在开始的几个月内,扩权显著地提高了试点企业增产增收的积极性。但是,和1965年苏联的国营企业改革相类似,它的局限性很快表现出来。在新体制下,某些自主权的企业不受产权和市场竞争的约束,因而,增产增收积极性的发挥,往往并不有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社会收益的增加。由此造成了货币大量增发和总需求失控,财政出现新中国建立以来最大的赤字,市场物价大幅度上涨和经济秩序的混乱。

回想起来,经济出现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是,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所要求下放给企业的经营权,其实有一部分是作为企业产权基本内容的剩余控制权以及随之而来的剩余收入索取权。因此,如果放权和让利真正到位,就意味着企业不再受国家所有权的约束,而成为内部人控制下的企业;如果坚决维护国家所有者的权利,改革措施就不可能真正落实。通常的结果是,一方面,国家对国营企业管理人员的任免和重大决策的行政控制不可能消除;另一方面,内部人控制的种种弊端日趋严重,一些人竭力利用制度漏洞,以损害社会利益的办法去谋取少数人的利益。

针对国民经济出现的不稳定状况,国家计委向1980年11月15日召开的省长会议和全国计划会议提出了对经济计划“动大手术”的调整建议。11月24日,传达了中央政治局常委陈云和李先念要求“狠抓调整”,1981年“一步退够”,做到“财政没有赤字、银行不发货币”的意见。邓小平也表示支持他们的意见。11月28日,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委主任姚依林受命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书记处汇报了《关于一九八一年对财政信贷和基本建设安排的初步设想》,做出了1981年“一步退够”的具体安排。1981年的工农业总产值增长率被规定为3.7%,基本建设投资总额比上年减少40%。

参见房维中《在风浪中前进——中国发展与改革编年纪事(1977~1989)》第3分册,自印本,第156~238页;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年谱》(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第262~266页。

接着,中共中央在12月16日至25日期间召开工作会议,贯彻上述决定。首先,陈云在12月16日的中央工作会议开幕会上引用翁永曦等四位年轻学者给他的信,明确提出“缓改革,重调整”的方针。然后,赵紫阳、李先念、邓小平等三位中央常委在中央工作会上也发表了意见。由此,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了以进一步调整为中心的阶段。

由于当时的国家计划受到了企业市场活动的冲击,许多人把1980年国民经济出现的不稳定状况归因于“没有提出调整和改革的关系”和“过度突出了市场调节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作用”的结果。由此提出了加强计划管理的要求。

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年谱》(下),第282~283页。参见房维中《在风浪中前进——中国发展与改革编年纪事(1977~1989)》第3分册,第203~209页;《经济形势与经验教训》,《陈云文选》第3卷,第279页。

1980年11月25日,陈云在出席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提交五届全国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稿时,要求在报告中说明:“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两者的关系,是主要方面和从属方面的关系,计划经济起主要作用;市场调节从属于计划经济。”

在前述12月16日的讲话中,他再次强调了中国经济“是以计划经济为主体的”。这成为他稍后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先声。

二从“计划经济为主”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参见《经济建设的几个重要方针》,《陈云文选》第3卷,第305页。参见《加强和改进经济计划工作》,《陈云文选》第3卷,第309~311页。

1981年12月22日,在中央召集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上,陈云把他对中国经济体制的设想概括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

紧接着,在1982年春节(1月25日),陈云召集国家计委的领导人到他家里发表了重要讲话。在春节讲话中,他开宗明义地说:“我今天要讲的是怎样坚持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问题。”还说:“现在计划不受欢迎啊!所以我就找计委的几位同志来谈一谈这件事。”“去年十二月我讲了那四点,主要强调计划经济,不强调不行。”

这次转折,还有意识形态方面的动因。当时,虽然经过思想解放运动,思想界一部分人突破了传统思想的禁锢,但意识形态领域仍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苏联政治经济学的束缚。所以。即使此前两位主要领导人都曾认为,中国未来的经济体制应当包含市场经济的部分,但是市场经济的提法仍然引起意识形态部门一些人的疑虑。他们认为,说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市场经济的性质,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原典的论述,因此,不能在党的文件中使用,以致在1979到1992年正式出版物的领导人论著中,“市场经济”都被改为“市场调节”。对市场经济的这种“修正”,后来进一步演化为对商品经济的批判。

参见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当前关于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几种观点(参考资料)》,1981年4月26日,北京大学图书馆藏。

1981年4月,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印发了一份题为《当前关于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几种观点》的内部材料。它按照对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的态度,将经济学家划分为四类。在第一类中,摘引了一些人关于坚持以计划为主、市场调节是必要补充的言论;而薛暮桥、林子力等主张微观经济由市场调节,或国家计划也要通过市场调节来实现的经济学家则被划为第四类。

引自《林涧青、袁木、王忍之、有林、桂世镛致胡乔木的信》(1982年8月25日),打印稿复印件。

1982年8月,在起草党的十二大报告过程中,一位当时处于领导地位的理论家组织并批发了起草组五位成员给他的一封信,指摘一些经济学家关于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把企业办成独立的经济实体、企业的经营活动主要由市场调节、体制改革的实质是要建立“在商品经济基础上的计划经营方式”等意见,是“必然会削弱计划经济,削弱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错误观点”。信中指出:“在我国,尽管还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但是绝不能把我们的经济概括为商品经济。如果作这样的概括,那就会把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之间共同占有、联合劳动关系,说成是商品等价物交换的关系;就会认定支配我们经济活动的,主要是价值规律,而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和有计划发展规律。这样就势必模糊有计划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和无政府状态的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界限,模糊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区别。”

参见红旗出版社编辑部编《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文集》第1辑,红旗出版社,1983,“前言”,第1~6页。

1981~1983年,各主要报刊发表了大量批判在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问题上“错误观点”的文章。红旗出版社把这类文章编辑成《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文集》一书出版。按照该书“前言”的说法,“国民经济的有计划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基本经济特征”,“放弃计划经济,必然导致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导致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破坏”;“实行指令性计划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根本标志,是我国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上的重要体现”,“取消指令性计划,取消国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源的生产和分配的直接管理,取消国家对骨干企业的直接指挥”,“国家就难以掌握必要的经济力量来保障国民经济按照全社会的利益和要求健康发展,就无法避免社会经济生活的混乱,就不能保证我们的整个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他们认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问题是坚持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根据这个原则,“前言”声称,对“认为我国现阶段不具备实行计划经济的条件”;“认为计划经济只管宏观经济,微观经济即各个企业的活动应由市场调节”;“认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都应成为完全独立的经济实体,具有商品生产者的一切特征和权利,有权自主地生产、交换等经济活动”;“认为市场经济比起计划经济要优越得多”等“否定、怀疑至少会导致削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观点”“不能漠然置之”。

这时,不同的意见不再能自由发表。薛暮桥因为说过“计划调节大部分要通过市场调节来实现”,而不得不在他自己主持的经济体制改革理论座谈会上违心地做检讨。刘国光也因为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说“随着买方市场的逐步形成,随着价格的合理化,要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而受到批评。

在这样的背景下,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做出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及1982年9月胡耀邦在中共十二大上所做的报告,都对中国必须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制度,对必须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原则做了论述:“我国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有计划的生产和流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同时,允许对于部分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不作计划,由市场来调节,也就是说,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由国家统一计划划出一定的范围,由价值规律自发地起调节作用。这一部分是有计划生产和流通的补充,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要的、有益的。”与此同时,该报告批评了违背上述原则、妨害国家统一计划的倾向,指出:“这几年我们对经济体制实行了一些改革,扩大了企业在计划管理方面的权限,注意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方向是正确的,收效也很明显。但是,由于有些改革措施不配套,相应的管理工作没有跟上,因而削弱和妨害国家统一计划的现象有所滋长。这是不利于国民经济正常发展的。今后,要继续注意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但决不能忽视和放松国家计划的统一领导。”

这样,强调中国经济的计划经济性质,加强国家计划的统一领导,就成为直到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前的政策基调。根据这一基调,前此在大多数国有企业中开展的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也停顿下来,转向强调国有企业对国家的责任。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中国只能在保持计划经济基本性质的同时,采取一些变通的措施来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例如,农村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城市允许个体经营甚至少量雇工等等。这些措施为市场经济开辟出一定空间,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增长。尽管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并不意味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系统性改造。因此,中国经济就处在一种计划经济体制已经被突破,而市场经济体制又还没有建立起来的状态下,经济发展也很不稳定。

这篇文章后来发表在《经济研究》1984年第12期。

虽然“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写进了中央文件,但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在党政领导干部中,都有不少人认为,改革的基本方向应是市场取向,主张恢复商品经济的提法。1984年6月,马洪受赵紫阳之命,组织包括我在内的几位社科院研究人员写了一篇为商品经济翻案的文章,即《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商品经济的再探索》。

7月,马洪将这篇文章送请几位领导干部征求意见,意在试探反应。结果,这篇文章不但没有遭到批评,反而受到像王震这样的革命家的称赞。这使主张搞商品经济的领导人有了信心。

根据领导干部的正面反映,赵紫阳在9月9日给中央政治局常委写了一封信,建议把中国的计划体制概括为以下四层意思:(1)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不是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2)完全通过市场进行调节的生产和交换,只限于小商品、部分农副产品和服务修理行业,它们在国民经济中起辅助作用;(3)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4)指导性计划主要用经济手段来实现,指令性计划也必须考虑经济规律特别是价值规律的作用。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中国式的计划经济,应该是自觉依据并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经济”,也就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他从解释什么是计划经济提出问题,先说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再说不论指令性计划还是指导性计划都必须考虑经济规律,特别是价值规律的作用,最后把落脚点放到了商品经济上。对于这封信,邓小平、陈云、李先念、胡耀邦均批示或回信同意。于是,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改革目标也就确定了下来。

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写道:“就总体说,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然后要求“突破把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并强调指出:“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主义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只有充分发展商品经济,才能把经济真正搞活,促使各个企业提高效率,灵活经营,灵敏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这样的行文,既与中共中央过去的提法保持一定的衔接,又从实质上确定了中国改革的市场取向,就容易实现突破。

《决定》还提出了一系列市场取向的改革方针,它们包括:(1)增强企业的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的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2)要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使价格能够比较灵敏地反映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价格体系的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3)实行国家、集体、个体一起上的方针,积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这些重大方针的提出,为80年代中后期的经济体制改革开辟了道路。因此,可以说,《决定》的通过,标志着中国改革从局部试点开始转向以市场为取向的全面改革。

引自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第1008页;《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第83页。引自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年谱》(下),第414页。

邓小平对《决定》做出了高度评价。他说:“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我看讲清楚了。”“我的印象是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

陈云也表态说:“这个文件非常重要,是一个很好的文件。”

三“有宏观调控的市场协调”(ⅡB)成为改革的目标模式

在《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改革目标后,接着发生的问题就是如何解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由于《决定》采用的是由正确理解“计划经济”提出问题,然后落脚到“商品经济”的论证方式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表述方式,给做出不同的解释留下了很大的空间。1985~1989年期间,在各种选择之间发生了多次变动。这些变动也对改革的进程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参见郭树清、赵人伟《宏观经济管理国际讨论会专题报告(I):目标模式和过渡步骤》,载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编《宏观经济管理国际讨论会资料汇编》,中国经济出版社,1986,第16~18页。

我曾经把上世纪80年代初期提出的改革目标模式归结为以下三种:(1)市场社会主义模式(“苏联东欧模式”);(2)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模式(“东亚模式”);(3)自由市场经济模式(“欧美模式”)。现在看来,这种分类还是比较表面的。从计划和市场的关系着眼,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奈在1985年巴山轮会议上提出的两类四种体制分类,也许更能反映不同体制的本质。他在会议的发言中,把经济调节机制概括为I和Ⅱ两种类型,I是行政控制(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Ⅱ是市场协调(Market  Coordination)。每一类又有两个子类:行政控制分为直接的行政控制(IA)和间接的行政控制(IB)两种。他指出,IA模式和IB模式的“差别在于纵向调节的手段不同。在直接控制的情况下,上级权力机构以具体的指令性产出指标和投入限额下达命令,那些不服从命令的人会受到行政处分。在间接控制的情况下,中央不给企业下达命令,而是手中掌握一套杠杆,用间接的办法对企业的行为进行调节。”市场协调分也为自由放任的市场协调(ⅡA)和有宏观调控的市场协调(ⅡB)两种。他认为,真正有效的经济改革应当从IA模式直接进入ⅡB模式。当时的匈牙利经济已经进入了间接行政控制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强调这只是一种过渡阶段,长期停留在间接行政控制(IB)的阶段,会使企业继续处于软预算约束(soft  budget  constrains)状态,改革难以取得预期的成效。

对决定中国改革的目标模式来说,1985年,是十分重要的一年。

首先,根据邓小平的提议,世界银行组织了以林重庚和伍德为首的庞大国际专家团队。在中方工作小组的支持下,对中国经济进行了全面的考察。经过深入的研究,1985年5月完成题为《中国:长期发展面临的问题和选择》的长篇考察报告。这份考察报告不但全面分析了中国经济面临的主要问题,而且根据对各国经验的比较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可选方案,因而受到中国领导人和经济学家的高度重视。他们认真阅读和讨论了这个考察的主报告和六个附册,从中学习现代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分析工具以及国际发展经验。这对于提高并开拓中国经济学家的眼界,提高中国政府的决策水平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第二,第一份《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的诞生。1985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郭树清等三位受过现代经济学训练的研究生上书国务院领导,要求制定全面改革的总体规划。在赵紫阳的支持下,国家体改委组织了由楼继伟、郭树清等九位中青年学者组成的研究小组,并很快写出《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构思(初稿)》。这份规划用经济学的语言,为已经被确定为改革目标的“商品经济”描绘了清晰的图画。它指出:在商品经济中,“市场体系构成经济机制的基础”;企业根据市场关系自主决定自己的活动,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则由间接控制为主取代直接控制为主的体制。这一规划还设想,改革可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以实现商品市场的价格改革为中心,配套进行企业改革、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和建立中央银行制度;第二阶段,以形成完善的要素市场,取消指令性计划,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商品经济”的转型。

第三,“宏观经济管理和改革国际讨论会”的召开。在确定中国改革的若干重大政策问题上,1985年9月2~7日在长江游轮“巴山”号上,由国家体改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世界银行共同召开的“宏观经济管理和改革国际讨论会”(即巴山轮会议)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参加这次会议的国际知名专家有托宾、凯恩克劳斯爵士、科尔奈、布鲁斯、埃明格尔;中方的参加者有薛暮桥、安志文、马洪、廖季立、项怀诚、高尚全、杨启先等经济官员,刘国光、戴园晨、周叔莲、吴敬琏、张卓元、赵人伟、陈吉元、楼继伟、郭树清、田源等经济学者。会议对中国改革宜于选取的体制目标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科尔奈对世界各国经济体制的分类成为议论的中心。在讨论中,不但外国经济学家扩展了科尔奈对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的优点所做的分析,具备现代经济学素养的中国经济学者也认同科尔奈的分析和选择,把有宏观经济管理的市场协调(ⅡB)看作中国经济改革的首选目标。

巴山轮会议的讨论,对确定转型期间的宏观经济政策方针也起了重要作用。转型期间应当采取什么样的宏观经济政策,是中国政界、经济界和学界长期争论的问题。在早期的讨论中,据称代表主流经济学观点的“通货膨胀有益论”曾经占有优势地位。在巴山轮会议上,通过与会学者对中国当时经济情况的深入研究和对中国学者刘国光、赵人伟介绍中国学术界争论情况的论文的讨论,与会的外国专家托宾、凯恩克劳斯和埃明格尔虽然来自不同的国家,属于不同的学派,但他们出乎中国学者意料地一致认为,中国应当采取紧缩性的财政、货币和收入政策,应对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的问题。在经济学者与经济官员取得共识的基础上,为正在起草的“七五”计划《建议》确立了采取稳健的宏观经济政策,以便为经济改革的顺利推进创造有利环境的方针。后来的事态演变表明,这是一条符合于经济学基本原理的正确方针。此后,发生的几次巨大经济波动,例如1988~1989年爆发的通货膨胀、1992~1994年的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以及2007~2008年的资产泡沫和通货膨胀,无不是背离了这一正确方针的结果。

第四,所有以上这些成果,集中表现在1985年9月18~23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特别是,把要在“七五”期间建立的经济体制,概括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包括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在内的市场体系和以间接调控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为市场取向改革树立了正确的目标。

安志文曾经在他的回忆文章里说,“七五”建议里的“三环节配套改革”内容是受了巴山轮会议上科尔奈发言的影响。这是不完全确切的。虽然“七五”建议有关决定的确反映了科尔奈的一些重要经济思想,但是这种影响,并不是直接来自于巴山轮会议上科尔奈的发言,而是通过其他途径,比如说,通过郭树清、楼继伟等人写作的《总体规划》发生影响。

我的发言见《单项推进,还是配套改革》,《吴敬琏文集》(上),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第313~314页。

根据我的亲身经历,直接影响“七五”计划《建议》相关内容的,是当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召开的《“七五”建议(1985年7月12日第五次草稿)》讨论会。这份草稿突出地强调了“搞活企业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在发言中认为,文件中这样的提法不够准确,需要进一步推敲。为此,我根据科尔奈关于国有企业和国家的“父子关系”、“软预算约束”理论,在会上发言中指出,放权让利并不能解决软预算约束问题,而且企业行为的改变,要靠市场竞争的约束。据此,我提出:“不能把改革简单地归结为扩大企业自主权。它必须在经济体系的基本环节上既是有步骤又是配套地进行。在我看来,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基本环节是三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竞争性的市场;以间接调节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这三个方面的改革要同步前进。”

我的这一意见被采纳。在“七五”计划《建议》中写下了以下的内容:“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主要是抓好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即(1)使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2)发展商品市场,逐步完善市场体系;(3)将国家对企业的控制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以间接控制为主。这些规定后来被叫作“‘七五’三条”。

“‘七五’三条”的确立,意味着确认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即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也就是科尔奈的“ⅡB模式”。“七五”计划《建议》还规定,力争在五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内,奠定这一新经济体制基础的目标。

四“价税财配套改革”的揭幕和落幕

见《吴敬琏文集》(上),第315~317页。

为了研究“七五”期间,特别是“七五”前期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步骤和配套措施,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和北京青年经济学会于1985年12月中旬召开了三天研讨会。1986年1月25日,赵紫阳主持中青年学者座谈会,听取了几种代表性意见的汇报。我也代表周小川、楼继伟、李剑阁做了《以改善宏观控制为目标,进行三个基本环节的配套改革》的发言。

会后,赵紫阳的秘书鲍彤转告我们,赵认为,会上提出的四种方案都不理想,我们的思路比较成系统,但需要的条件很高,很难实行。

3月中旬,我在上海搞调研时听说,赵紫阳已经决定,在“七五”前期,即1987年和1988年,进行价格、税收、财政配套改革(简称价税财配套改革),由于此前获得的信息是,领导已经放弃了配套改革的想法,当时我感到非常突然。回到北京后,我了解了更多的情况。特别是我被任命为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制定配套改革方案,阅读了更多的文献,才认识到这个决定绝非事出偶然,而是经过长期思考和酝酿做出的慎重决策。

其实,早在1985年12月,赵紫阳在河南省直属机关负责干部会议上的讲话里,就提出过由于只进行企业改革而没有建立竞争性市场体系,首先是商品市场所造成的困境。他说:“现在改革面临着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企业放活以后,效益好的企业收入比较好,效率差的企业说,他为什么能够上去我不能上去?是因为各种客观条件,所以就造成互相攀比。还有企业与机关之间,也互相攀比,越攀越高。这样攀来攀去,你高我也高。如果不加以节制,最后的结果仍是吃‘大锅饭’,改革从克服吃‘大锅饭’出发,最后还是回到吃‘大锅饭’上来。恐怕这是改革中的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可能成为决定我们改革成败的一个关键问题。”他分析其中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之间有很多不可比的条件,不能在平等条件下竞争。比如说,厂和厂之间占有的固定资产不同,生产的产品不同,利润多少也不一样。目前从一个企业看,形势也不错,从大的方面看,从宏观上看问题却相当严重。互相攀比的结果,生产没有搞上去,而消费资金却膨胀起来。搞不好,我们国家的经济就会出现未老先衰。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必须找出一个避免相互攀比的办法来,既能鼓励先进企业,其他企业也不能攀比。显然,根本的措施就在于进行价税财改革,建立起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参见房维中《在风浪中前进——中国发展与改革编年纪事(1977~1989)》第9分册,第33~39页。

通过对这个问题的反复考虑,1986年3月,赵紫阳提出,要推行价税财配套改革。他先和自己的两位秘书讲了1986~1987两年发动一场价格、税制、财政体制、外贸、金融体制等方面配套改革的设想,接着,在3月13日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讲。3月15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全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汇报时,他更详细地讲了价格、税收、财政改革的基本要求和这样搞的理由。他在讲话中指出,当前面临问题的根源在于“新旧两种体制胶着对峙、相互摩擦、冲突较多”。这种局面不宜久拖,所以应当在1987年和1988年采取比较重大的步骤,在市场体系和宏观经济的间接调控这两个问题上步子迈大一点,为企业能够真正自负盈亏,并在大体平等的条件下展开竞争创造条件,促使新的经济体制能够起主导作用。具体说来,改革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设计:第一是价格,明后年应当把价格体系的改革摆在第一位;第二是税收;第三是财政。这三个方面的改革是互相联系的。接着,他还对为了形成平等竞争的环境必须进行价格、税收、财政方面的配套改革进行了详细的论证。

3月25日,国务院发出通知,成立以田纪云副总理为组长的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方案办成立后,我们曾经到国务院秘书局把赵紫阳讲话的录音借来听了一遍,大家都觉得讲得非常好。随后,就按照赵紫阳的讲话精神进行方案设计。

参见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编《中国改革开放大事记(1978~2008)》,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第147页。

价格改革最早的设想是,通过先调后放的改革方式,用两年或者稍长一点时间放开生产资料价格和运输价格。后来,领导怕涨价幅度太大,各方面承受不了,在6月份改为1987年只改钢材价格,然后再考虑其他方面的价格改革。经过反复折冲,8月,方案办向国务院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提交了以价格、税收、财政、金融、贸易为重点的配套改革方案。这一方案得到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批准以后,9月13日,赵紫阳、姚依林、田纪云等向邓小平做了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明年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汇报。邓明确表示,赞成这个改革方案,而且认为价格改革的步子还应当加快。

参见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编《艰难的探索——匈牙利、南斯拉夫改革考察》,经济管理出版社,1987,第1~30页。

在此期间,我听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主要研究人员也听了一遍赵的讲话录音,但他们表示不能理解。随后,他们就到匈牙利和南斯拉夫考察去了。回来以后,写了详细的考察报告,其实就是针对3月决策所做的“反决策论证”。考察报告强调:“市场的形成是相当长期的过程”,“要避免将改革本身理想化”;“价格改革很容易导致物价和工资轮番上涨,出现‘比价复归’的现象”,这种通货膨胀,“靠简单的总需求控制是很难奏效的”。

参见房维中《在风浪中前进——中国发展与改革编年纪事(1977~1989)》第9分册,第111~113页。

直到9月底10月初,配套改革的方案设计一直在按计划推进。9月下旬,在十二届六中全会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做了《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通报》,向全会通报明年和后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方案。《通报》指出,改革要按照“总体设计,配套改革,有主有次,分步实施”的方针,努力把搞活企业、完善市场调节机制和建立以间接控制为主的宏观管理体系这三方面的改革协调起来,相互适应地向前推进,以促进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把改革的重点放到理顺生产资料价格、逐步建立和发展生产资料市场上来,相应地进一步改革财政税收制度,适当加快金融体制的改革,为增强企业活力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

具体地说,方案规定:1987年首先调整和放开钢材价格,1988年以后再视情况逐步调整或放开煤炭、水泥、石油、电以及铁路运输等生产资料价格。

但是,10月中旬风云突变,传来了赵紫阳10月14日在听取杨培新汇报德国专家施奈德意见的讲话,决定停止价税财配套改革的消息。后来,看到赵的一次讲话要点说,做出这个决定,是接受了施奈德、瑞士林德教授和北京大学厉以宁教授不赞成搞价格改革的意见。我很怀疑这种解释。且不说反对价格改革完全不符合弗赖堡学派经济学家林德的一贯主张,仅仅是因为听了两位外国人士的意见,就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国务院常务会议和邓小平定下来的事情否定掉,也不太符合中国的“规矩”。所以,我认为这里一定还有另外的原因。

据我所知,即使在中央领导层中,对于停止价税财配套改革,转向以国有企业承包经营为主线,也是有不同意见的。比如说,方案办的直接领导田纪云后来多次跟我表示过,他不赞成转向以企业承包为主线,并且认为,如果坚定地执行1986年的配套改革方案,1988年和1989年的一些问题不会发生。也许因为考虑到内部的不同意见,1986年11月下旬,赵紫阳在广西视察期间,解释了为什么停止价税财配套改革的原因。他说,这是因为感到企业问题和农副产品价格问题需要优先解决。如果这两个问题和钢材价格同时搞,有可能承受不了。

五回到了“间接行政调控”的ⅠB模式

1987年1月,赵紫阳接任中央代理总书记。以后,他从价税财配套改革转向以企业承包为主线的想法就更加明确了。

1月19日,在全国省长会议上,赵紫阳提出:“搞活企业,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是我们改革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不能动摇”,要求“根据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进一步探索和试验各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

参见房维中编《在风浪中前进——中国发展与改革编年纪事(1977~1989)》第10分册,第73~76页。

2月2日,赵紫阳提出,用两三个月的时间,重新研究一下今后改革的路子。他虽然一再说,“‘七五’计划规定的三条是正确的”,但接着就用一个“但是”,把他过去分析搞活企业与建立竞争性市场体系之间关系时的逻辑颠倒过来,回到企业承包的主线论上去。他说:“由于企业本身的机制没有改革,宏观很难对它有影响。”所以,“如果企业的问题不进一步解决,其他改革很难办”。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要从搞活企业出发,考虑全部配套的问题。企业的经营责任制,要搞一个细则,搞成之后就是大面积实行,而不是试点。”“在解决这个大前提的情况下,再解决财政、价格、工资、税收、计划的配套的问题。”

3月25日,在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六届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赵紫阳采用了同样的表达方式。他首先肯定,“以增强企业活力、完善市场体系和健全宏观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既定的改革方向和总体部署是正确的”。接着又宣布:国务院经过认真研究,确定1987年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以增强企业特别是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活力为中心,着重改革企业经营机制和企业内部的领导体制。

参见房维中编《在风浪中前进——中国发展与改革编年纪事(1977~1989)》第10分册,第138页。

4月10日,在省委第一书记会议上,赵紫阳指出:“今后的重点应放在改革企业的经营机制问题上,对大中型企业实行不同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一些小企业一租赁,效益马上就上来了,税收也增加了。”

4月下旬,赵紫阳在上海调研时强调:“不同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势在必行”。他说:要缓解当前存在的困难,继续保持国有经济的稳定增长,出路就在于把作为国民经济骨干的大中型企业搞活。许多小企业实行承包、租赁以后,效益很快就大为提高。几个实行投入产出包干的行业,也都取得良好的效果。为了改善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机制,看来实行不同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势在必行。

参见邵宁主编《国有企业改革实录1998~2008》,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第21页。参见杨培新《推广承包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二个里程碑》,《世界经济导报》1987年6月25日。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主管国有企业的国家经委和主管改革的国家体改委协同动作。4月22~27日,国家经委受国务院委托,召开全国承包经营责任制座谈会。会议决定,从当年6月起,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这一决定,受到经济界和经济学界一些人的赞誉,称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二个里程碑”。

进而在1988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将实行所谓“两权分离”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确立为国家意志。在全面推广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情况下,1985年末说的“互相攀比”、“更高级大锅饭”的问题再次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1987年初,中共中央决定在当年的秋天召开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是,代表大会怎样界定将要建立的经济体制,就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虽然邓小平在讨论十三大报告的起草问题时已经明确:“不要再讲以计划经济为主”了,但是怎样正面表述,还是存在几种互相对立的意见。

一种主张是,明确改革目标是建立市场经济。其中,最重要的代表是广东的经济学家们。广东社会科学院、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等几个单位,他们写的报告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转送党中央。马洪也同意这个意见。他让发展中心写了同意他们观点的评论报送给了赵紫阳。后来,赵将这个报告批给了郑必坚和龚育之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组”。

见桂世镛主编《论中国宏观经济管理》,中国经济出版社,1987,第18~26、68~81、235~255、361~368页。

在计划机关中,赞成计划经济为主的看法更为流行。不过在邓小平明确反对讲“计划经济为主”的情势下,他们的说法也有了调整。1986年9月,在国家计委召开的“全国宏观经济管理问题讨论会”上,以国家计委研究机构负责人桂世镛及王积业为首的研究组和以国家统计局局长、国家计委顾问李成瑞为首的研究组,分别提出了接近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改革目标模式,即“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或“国家掌握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他们对这个模式做了以下的描述:这种模式的基本框架是“国家-市场-企业”,即“国家从保持总量平衡、比例协调和最佳宏观经济效益出发,对经济的宏观控制主要实行‘间接调节’,同时辅之以必要的‘直接调节’。间接调节的基本内容是:在市场调节力量已经达到的范围内,国家通过运用经济调节手段左右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按宏观经济发展要求进行活动,即实行以市场为中介的计划。直接调节的基本内容是:在市场力量没有达到或者运用市场手段并不经济的范围内,国家实施直接经济管理或直接从事一部分社会经济活动,以克服市场功能的缺陷,并尽量在直接调节手段中渗入市场机制,为市场发展创造条件。”

赵紫阳曾经设想,把世界银行在进行发展中国家项目评估时采用的计算影子价格的办法,推广到整个国民经济,建立全国的决策价格体系,也考虑过把石家庄钢材市场的做法推广到全国。但是,经过论证,这些做法都不具有可行性,最后只好落脚到“计划与市场结合”上,用计划主要是靠政府的各种调节手段执行的间接计划去控制市场和企业行为。

1987年2月10日,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登载了原上海市经委主任李家镐提出的提高计划工作素质和完善市场机制的建议。李家镐的基本主张是,对生产过程的“三大层次”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调节:对于最终消费品生产层次,应当直接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而生产;对于中间生产资料,市场调节和指导性计划应当同时起作用;至于基础性生产资料的生产、分配和价格,在原则上应纳入指令性计划。李家镐把国民经济分为三大领域,分别用市场机制、指导性计划和指令性计划加以调节的主张,和赵紫阳一直以来主张的扩大指导性计划、逐步实现以指导性计划为主的想法十分接近。因此,赵将这份《国内动态清样》批发给国家体改委负责人安志文和国家计委负责人房维中,要求他们组织一个小组,研究计划和市场的关系究竟如何处理的问题,并在两个月内提出报告。

3月11日,安志文和房维中向赵紫阳报送了《计划与市场关系座谈会纪要》。这份纪要介绍了计划与市场结合的几种方案,其中,既包括按领域“板块结合”的方式,也有所谓“渗透式结合”的方式,并且认为后一种方式“是不可避免的”。《纪要》所称的“渗透式结合”,也就是1986年“全国宏观经济管理问题讨论会”上国家计委研究人员提出的“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模式。

参见房维中编《在风浪中前进——中国发展与改革编年纪事(1977~1989)》第10分册,第172、173页。

5月8日,国家计委向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报送《关于改革计划体制的十二条意见》。这份意见实际上是根据赵紫阳在上海与安志文、柳随年的几次讲话精神整理的。这份意见强调指出:“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完善的生产资料市场难以形成,金融市场和其他市场更难以发育健全。这种情况下,对市场的作用不能理想化,期望靠市场调节所有经济活动。即使将来市场发达了,计划调节和国家的干预也必不可少。”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重要经济活动,应当主要靠计划,计划工作要重点研究中长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比例关系、产业政策、企业组织结构以及分配政策等等。赵紫阳在讨论总结时,也着重指出:“产业结构的调整、生产要素的组合,不能主要靠竞争、靠价值规律自发地调节,必须有政府的政策加以引导。”他说:“十二条意见可以了”,还有一个“计委搞的‘计划与市场结合’思路的文件,把这两者配合起来,今后改革的路子大体就有了。”

参见房维中编《在风浪中前进——中国发展与改革编年纪事(1977~1989)》第10分册,第171~172、271页;另见赵紫阳《在全国计划会议与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87年9月29日)。

赵紫阳在5月8日的讲话和后来9月29日在全国计划会议和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明确否定了进行价税财配套改革、建立竞争性市场体系的设想,同时,提出了“有组织市场”的新概念。他说:“原来曾经想过过这一关,两三年过去后形成市场。这种想法是按照一般公式,联系实际不够。价格必须改进,但合理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只能够逐步形成,不可能集中两三年时间解决。原来设想宽松环境,看来这是幻想。环境宽松了,还改革干什么?”所以,“我们只能在市场不充分、价格不合理的情况下解决企业的活力问题”。“生产资料,特别是一些紧俏的重要生产资料,需求大于供给的情况不会是很短的时间,在这样一些领域如何搞活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对于重要的紧俏的生产资料价格,只能形成国家管理、领导下的生产资料市场……而不能按一般自由议价那种市场的办法去搞。”“我们原来设想,生产资料价格实行‘双轨制’,采取放和改相结合,计划外的放,计划内的改,使两个价格逐步接近。现在看来,这种想法不大现实,不大适合中国的情况。如果那些重要的紧俏的上游产品价格经常处在动荡之中,那么中游和下游产品的价格就不可能稳定。看来,在市场问题上,上游、中游、下游产品不应一个样。重要的生产资料将来恐怕还是可以实行两种价格,但两种价格都应置于国家的规定与参预之下”。“这才真正叫作有组织的市场。”

参见房维中编《在风浪中前进——中国发展与改革编年纪事(1977~1989)》第10分册,第173~185页。

5月14日,国家计委向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报送的《计划与市场结合的基本思路》,是一个决定中国未来体制框架的重要文件。这份重要文件重申了“计委十二条”的基本判断,即在当前商品经济还不发达的情况下,市场调节只能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内进行;即使将来市场发育完善了,必要的计划调节和国家干预也是必不可少的;所以,中国必须实行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体制。至于二者如何结合,文件建议的基本框架是:“少数的、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重大经济活动,靠计划调节;大量的、一般性的活动尽量放开,实行市场调节。”赵紫阳听取汇报后,对文件提出的把调节分为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两块的设计不完全满意,认为应当把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统一起来,“逐步转到以间接计划为主”,实行“计划指导下的市场调节”。他说:“不是提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吗,把这变成目标模式行不行?”

于是就一锤定音,1986年国家计委的宏观经济管理讨论会提出的“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体制,被作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写入1987年中共十三大的政治报告,并在当年10月的代表大会上确定下来。该报告写道: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总体上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国家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创造适宜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以此引导企业进行经营决策。”

实际上,在酝酿“计划和市场相结合”和“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目标模式的过程中,国家怎样来调节市场的问题就已经摆在了面前。日本、韩国等国的选择性产业政策正好适应这种需要,于是引进这种产业政策就成为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1987年3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向党政主要领导人呈交了一份题为《我国产业政策的初步研究》的长篇研究报告,建议引进在日本和韩国的产业政策。实际上,这和日本通产省所推行的选择性产业结构政策几乎完全相同。这个报告所说产业政策的要点,就是运用一组协调财政、金融、税收、外贸、外汇、技术人才等调控手段的综合政策体系,对某些产业的生产、投资、研究、开发现代化和产业改组进行促进,而对其他产业的活动进行抑制;产业组织政策则是引导企业的发展,促进生产的集中化和专业化协作,形成大量小企业围绕着大企业运营的体系。两个星期以后,这份研究报告就得到了批示和肯定。批示要求,“制定明确的产业政策和企业组织结构政策”进行国家干预,认为这样就体现了计划与市场的结合,“更易于显示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计划改革“也就有了方向”。这份报告不仅印发给了国家体改委和国家计委,还印发给十三大报告起草小组,要求吸收这些意见。

根据领导上“建立以产业政策为核心的经济政策体系”的要求,国务院1989年3月发布了国家计委制定的中国第一部产业政策:《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要点的决定》。这个《决定》确定了“压缩和控制长线产品的生产和建设”、“增强和扩大短线产品的生产和建设”的目标;制定了长达十几页的《当前的产业发展序列目录》,对支持什么产业和技术、限制什么产业和技术做了详细的规定;并且要求计划、财政、金融、税务、物价、外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和纪律的手段来实现这些规定。国务院所属部门和各地区也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制定了本部门和本地区的发展重点和限制重点,列出了限制、淘汰和保证生产的产品目录,列出了重点企业和项目名单。由此,形成了运用产业政策“有保有压”地干预市场、至今仍然难以完全摆脱的传统。

参见弗里德曼夫妇的回忆录,Two Lucky Peopl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8,p. 543.

坦白地说,我过去曾经认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运行模式只是市场经济的一种委婉表达。现在看来,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M.弗里德曼的认识要比我们清楚得多。他在1988年9月和赵紫阳谈话时,直截了当地表达了对“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体制模式不以为然。对于赵介绍的“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运行机制模式,弗里德曼评价说:“这是不可能的。国家是从上到下地组织的,而市场却是从下到上地组织的。这两种原则是不兼容的。”

实际上,“国家掌握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更符合东欧流行的那种保持计划经济、同时部分放开市场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市场社会主义大致上有两个特点,一个是给予国有企业一定的自主权,另一个是要将市场置于政府的管控之下成为“政府管控下的市场”(regulated  market)。按照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原教旨来说,中央计划机关的职能应当只模拟市场,即根据供求状况用“试错法”对价格进行频繁的调整。但是,市场社会主义者又坚持认为,市场不能充分地反映整个社会的利益和社会未来的发展趋势。因此,政府必须代表社会的利益,运用价格、财政、金融等调控手段对市场进行控制和校正。

在“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经济体制下,虽然企业活动由市场引导,但是由于市场受国家调节,企业实际上处于国家的管控,主要是通过价格、财政、金融等调节手段的间接管控下,并没有自主和自由决策的权利。这里,可以明显地看到市场社会主义“政府管控下的市场”的影子。确定实行这样的运行模式,也就意味着从科尔奈所说“有宏观调控的市场协调”(ⅡB)模式退回到了“间接行政控制”(IB)模式。

六价格闯关的插曲

1988年,经济改革的指导思想又出现一次大的转折。这就是这年5~8月的价格闯关。

我在前面已经谈过1986年10月以后,领导人反复论证放弃价格改革、力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必要性的情况。到了1987年下半年,领导人对于企业承包的效果似乎更有把握。8月,在北戴河的一次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一位领导人提到:邓小平从1986年底以后一再提出,国务院领导人应当讲清楚改革要“过哪几关”、“斩哪几将”。这位领导人可能是对停止价税财配套改革有意见,赵紫阳回答道:“这是因为我们企业承包的效果讲得不够的缘故。实际上,企业承包今年已经初见成效,两三年后将大见成效。今后,我们应当多向他(指邓)汇报这方面的进展。”我参加了这次会议,印象很深刻。

12月18日,赵紫阳在接见国家体改委和中央党校联合举办的第八期体改研究班学员的长篇讲话中,进一步论证了放弃价格改革和全力推行企业承包责任制的正确性。他强调:“整个改革的出发点、落脚点都是要把企业搞活”,“明年改革要把进一步完善发展企业经营机制作为重点”。企业经营机制怎么改呢?“主要是通过完善、发展承包制入手,这个问题也是几年来反复实践的经验。”企业承包制的效益会很大,“用三年时间,理出个头绪就是很了不起的事。三年时间锲而不舍,把企业机制搞好,相应地把其他改革搞上去。我想整个改革形势将会出现很好的局面。”

一线领导人对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评价,在1988年初达到最高峰。2月12日,赵紫阳在接见全国承包责任制座谈会部分代表时讲话说:“承包的潜力大得很,没有承包的企业要实行承包,短期承包要改为长期承包,同时要引入竞争机制,这是最大的潜力。承包饭至少可以吃三四年,农村承包也是吃了四五年。工业企业承包现在远远没有达到高峰。去年承包是起步,今年要明显见效益,明年会大见成效,然后再继续发挥两三年,城市承包至少也可以吃四五年饭。”

但是,后来怎么突然从企业承包制又转向价格闯关了呢?有人说,是迫于邓小平的压力。根据我所了解的事实,我觉得这种说法不大客观。的确,邓小平1988年5月19日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朝鲜政府军事代表团时曾经指出:“理顺物价,改革才能加快步伐。”“中国不是有一个‘过五关斩六将’的关公的故事吗?我们可能比关公还要过更多的‘关’,斩更多的‘将’。过这一关很不容易,要担很大风险。”“但是物价改革非搞不可,要迎着风险,迎着困难上。”这确实反映了邓小平的一贯思想。邓小平的这一思想,固然推动了国务院的闯关决策,但是认为赵紫阳完全处于被动地位而没有自己的想法并不准确。事实证明,早在邓小平讲话以前,赵紫阳自己就提出过价格改革无法绕开的问题。

参见房维中编《在风浪中前进——中国发展与改革编年纪事(1977~1989)》第11分册,第115~117页。

1988年4月2日,赵紫阳邀集李铁映、马洪、陈先、项怀诚等人座谈改革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问题。他的思想又回到1985年底、1986年春天提出的问题。他对李铁映等人说,实行两种价格以来,各方面都出现一些矛盾,而且越来越严重。企业虽然承包了,但原材料价格不平等,就不是在平等条件下的竞争。“消费者买彩电,看起来国家定价没有涨,实际上一张买彩电的票卖三四百元,还是由消费者负担了涨价部分,只不过涨价部分国家没得到,都落到中间环节和倒卖者个人腰包里去了。”“如果‘双轨制’不改变,继续照目前的办法放任自流下去,只能是越搞越乱。要改变,就要有个方针,总的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向一种商品一种价格过渡”。

5月上旬,我去德国参加中德双边经济委员会的会议。回到北京以后,安志文就把我叫到他那里。他告诉我,前几天,赵紫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提出应当进行价格改革。虽然最后要由政治局会议做出决定,但是这件事情基本定下来了。据我后来的了解,重启价格改革已经开始酝酿。

参见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编写组编《中国改革开放大事记(1978~2008)》,第180~181页。参见房维中编《在风浪中前进——中国发展与改革编年纪事(1977~1989)》第11分册,第146、148页。

5月9日,赵紫阳主持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座谈当前经济发展和改革面临的重要问题。赵紫阳说,生产资料价格不外三个方案:(1)维持现状;(2)指令性计划部分也放开;(3)把指令性部分再缩小,变成国家订货。“三种方案都可以讨论,但有一条,不能回到过去统一定价的路子。现在乡镇企业都是市场调节了。”5月13日,赵紫阳同马洪、安志文和国家计委副主任房维中等谈物价和工资问题时指出:“物价问题多,不理顺不行。看来趋势无法避免。只有市场调节,价格向放开发展。”

5月16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工资物价问题。赵紫阳指出:“不理顺价格,市场调节就是一句空话。”“如果没有长远打算,势必避重就轻,避难从易,耽误了时机,最后解决的条件没有了。南斯拉夫、匈牙利、波兰都是前车之鉴。”出席会议的国务院总理李鹏也响应说:“物价非改不可,也没有回头路好走。”赞成“对工资、物价作长远规划。中央决定,全党执行”。

5月19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设立以姚依林为首的物价委员会,负责制定五年物价改革方案。5月30日,在有各省市区党委书记参加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要求国务院组织力量,做好用5年时间过好物价这一关的方案设计,提交8月份的北戴河会议。

引自《赵紫阳总书记会见“90年代的中国与世界”国际会议全体与会者时的谈话》(1988年6月2日),根据录音整理,国研字〔1988〕第10号。

6月2日,赵紫阳在会见出席“90年代的中国与世界”国际会议的外宾时向他们介绍说:现在大体上说,全国的经济已有50%到60%实行了市场调节,也就是自由价格、自由成交。还有40%多一点,还是由国家定价,由计划控制。因此,市场作用受到很大限制。计划调拨、国家定价部分,虽然只有40%多一点,但这部分影响比较大,农产品中是粮食,工业品中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和公用事业。“改革已经进入了这么一个阶段:要么就是解决价格问题和工资问题,要就是停顿起来。最近,我们中央政治局会议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价格改革的方向,不是国家定价,而是放开价格。这几乎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难题。但是,不能绕过去。我们要试一试,有风险,但可能成功。”

见金冲及、陈群主编《陈云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第1792页。

实际上,在5月中央决定进行物价闯关以后,一直存在不同意见之间的讨论。一种意见是,从原则上不同意放开价格和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不过,这种反对意见主要发生在中央领导人之间,这一情况只是在近年才透露出来。据《陈云传》记载:5月28日,陈云同国务院总理李鹏谈话,明确反对拟议中的价格改革。他斩钉截铁地讲了不同看法:“每年物价上涨百分之十,办不到。”“价格在你们有生之年理不顺,财政补贴取消不了。”

我比较了解的是一部分经济学家和经济界人士。他们同意必须进行价格改革,但是认为,价格改革必须在“管住货币”的条件下进行。因此,不赞成在实行扩张性货币政策的同时进行价格改革。

参见千家驹《关于物价、教育、社会风气的几点意见》,《群言》1988年第5期;千家驹《从追求到幻灭——一个中国经济学家的自传》,时报文化出版公司,1993,第288页;丁石孙《我在北大当校长》,《炎黄春秋》2013年第10期。

早在4月份,在全国政协全体会议上,千家驹就批评价格问题处理失当:一方面“物价上涨幅度超过了工资增长的幅度,引起了部分群众的不满”;另一方面“价格不合理”,“既不反映价格,也不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生产资料“实行价格的双规制度。计划价格(牌价)与议价两种价格,议价比牌价高好几倍”。“这就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为获得牌价物资的优待,走后门,批条子,请客送礼,贿赂成风。他们以牌价购进各种物资,转手间以市价售出,即可获取厚利。甚或主管部门与不法分子互相勾结,串通一气,狼狈为奸,坐地分赃,这是目前社会风气不易好转的原因之一。”他还指出,改革价格体制,放开价格的最大障碍在于基建投资膨胀和货币超发。为此,他尖锐地批评了“某些主管部门一贯的好大喜功,急于求成,认为只有上基本建设才是经济发展的标识和动力的传统观念与习惯势力”,主张坚决压缩基建投资,消灭赤字财政,把省下来的钱用在支持价格改革,“提高职工工资和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事业上”。由于千家驹道出了人们的心声,他的30分钟的发言竟获得了全国政协委员们31次掌声的响应。然而,他的发言,却受到领导人严厉批评,叫作“哗众取宠”、“抹黑共产党的领导”。

5月27日,在赵紫阳主持的讨论物价、工资改革问题的会议上,两种不同的观点发生了激烈的碰撞。会上,刘国光教授和我都认为,在连年采取扩张性宏观经济政策、通货膨胀蓄势待发、4月份居民储蓄存款出现了负增长、各地零星抢购已经发生的情况下,放开价格是不合适的。因此,我们反对在当时的宏观经济条件下立即进行闯关,主张在停止货币扩张和进行一段时间的经济环境治理以后,再推出价格改革。赵紫阳则提出:“我主张适度的通货膨胀。这样,能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使改革能够进行;否则,经济停滞了,物价上涨也制止不了。当然,这种状况持续多长时间,要研究。发展中国家,适度的通货膨胀有利于发展,南朝鲜、日本都经过这个时机,搞基础建设有个时间差。中国经济处于有活力时期,今后十年物价不超过百分之十,解决工资、物价改革为什么不行?全党全国要统一思想。”5月28日,继续开会。为了缓和前一天会上争论的紧张局面,赵紫阳接受了我的一条意见,即利率上调一个百分点。他还转述了前不久访问中国的阿根廷总统阿方欣的话,通货膨胀是上帝也制止不了的。如果阿根廷的通货膨胀率降到百分之几十,他就谢天谢地了。总之,赵紫阳认为,在发展中国家,适度的通货膨胀有利于发展。我后来得知,赵的这个思想受到体改所几位青年学者的影响。他们在巴西等拉美国家的调查期间,给赵发了一份电报,说是巴西等拉美国家通货膨胀已经达到百分之近千,也没有对经济繁荣造成障碍。

薛暮桥在他的回忆录“反通货膨胀问题上的争议”一节中对这场争论的情况有详细的描述。参见《薛暮桥回忆录》,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第411~418页。

薛暮桥一贯反对用扩张性的宏观经济政策(他称之为“国民收入超分配”)拉动经济增长;同时,他主张,尽快放开价格,使市场能够发挥作用。6月中旬,他在国家计委召集的价格问题讨论会上发表了长篇讲话,指出:过量货币大部分不能由物价上涨冲销,在“隐蔽性的通货膨胀”已经十分严重的情况下进行价格改革,不是一种正确的做法。他认为,只能采用“管住货币、放开价格”的办法,先用一段时间紧缩总需求,然后逐步做到把大部分价格放开,使市场发挥作用。作为一位既有深厚理论功底,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经济学家,薛暮桥原来一直受到领导人的尊重,但在1987年领导人却很不以薛暮桥的主张为然,认为他的经济思想“已经不合潮流”,都是些“老框框”,“缺乏新意”,并且多次批评薛关于“国民收入超分配”的判断“不科学”,他要求“创造宽松环境再改革”的主张是“不现实的,不改革怎么会出现宽松环境呢?”

8月15~17日,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在北戴河召开。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物价委员会拟定,并经国务院审定的《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方案》规定,用五年左右的时间,逐步放开原材料和加工产品的价格;较大幅度地提高能源、交通、通信、公用事业等基础设施的价格;有步骤地提高农产品的价格水平,并使农产品内部比价逐步趋于合理;消费品价格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与此同时,要通过调整工资和适当增加补贴,保证大多数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不降低,并能随着生产的发展有所改善。

参见戴根有《1988年通货膨胀成因及治理建议》,《中国金融》1989年第5期。

接下来的事态发展,与领导人的乐观估计完全相反。8月19日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公布中央政治局关于进行物价、工资闯关的决定以后,通货膨胀预期迅速形成,全国普遍爆发了挤提银行存款和抢购商品的风潮。据国家统计局统计,8月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比去年同月猛增38.6%,其中消费品零售额增长39.5%。1988年全年社会零售物价指数上涨达18.5%,其中12月份达到26.7%(上涨率最高的广州市甚至达到44%)。物价飞涨使贫富分化加剧,引起大众的极大不满。

在这种情况下,8月29日、30日和9月2日,赵紫阳和李鹏先后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修改价格、工资改革的实施步骤,“集中力量治理经济环境,整顿和建立经济秩序”。关于价格改革,赵紫阳回到了1988年4月以前的想法。9月26日,他在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少数重要商品和劳务价格由国家定价,绝大多数商品价格放开,由市场调节,以适应“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要求,需要经过长期努力才能实现。某些重要初级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双轨制不可能也不应当在短期内取消。近期可以放开的,应当是供大于求和供求矛盾不大的产品,主要是为数众多的消费品和工业制成品;对极端重要并将长期短缺的初级产品和原材料,包括粮食、油料等农产品,煤炭、原油等燃料,钢、有色金属等原材料,不能硬性地过早取消双轨制。如果没有国家定价这一轨,就会造成包括人民生活必需品在内的众多产品的价格全面暴涨,物价上涨就无法控制,并将大大提高整个工业生产成本,使我国工业在国际市场上很快丧失竞争力。

备忘录中文版参见《弗里德曼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几点意见》,《改革》1988年第5期。

值得一提的是,1988年9月中旬,正在上海访问、准备前往北京的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向中国领导人提交了一份备忘录,重申他“管住货币、放开价格”的主张。他尖锐地指出:“由于对原材料实行人为的低价不可避免地导致短缺、凭关系配给和贿赂”,价格双轨制乃是“对腐败和浪费发出的公开邀请”。他建议,一方面通过控制货币增长来制止通货膨胀,另一方面通过快速地全面放开物价和工资控制改变价格双轨制,尽快实现价格和汇率的自由化。

9月19日,在与赵紫阳的会见中,弗里德曼再次阐述了这些意见。

参见《组成一个实行改革的有希望的领导集体》、《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当务之急》,《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00、313页。

事实上,通货膨胀和腐败滋生,不但导致了1988年的经济恐慌,而且诱发了1989年的政治动荡。邓小平在总结1989年的政治风波的发生原因时指出:“这次出这样的乱子,其中一个原因,是由于腐败现象的滋生,使一部分群众对党和政府丧失了信心。”又说:“在这次事件中,没有反对改革开放的口号,口号比较集中的是反对腐败。”

在我看来,不论是1988年的经济风波,还是1989年的政治风波,其根本原因都在改革推进不力。然而,在这两场风波发生以后,一些邓小平后来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严厉批评的“政治家、理论家”却利用这个机会,把矛头指向改革,指称中国的改革从一开始就出现“方向错误”,必须调转方向,回到改革开放前的老体制去。于是,改革转入了低潮;经济发展也经历了一次衰退。

不过,正如常言所说,祸兮福之所倚。在一定条件下,灾祸也会带来好的结果。80年代后期的折腾也带来了某些好的结果。从短期来看,在1989年末开始的严厉紧缩的经济环境,使生产资料的双轨价格逐渐靠拢,在1992年前后,波澜不惊地实现了并轨。从较长期看,这场波折教育了人们,提高了多数人的改革觉悟,为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以后掀起新的经济改革高潮奠定了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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